姜堰三水网

标题: 顾高警察不作为 [打印本页]

作者: GαoHαⅰHuα    时间: 2023-1-7 08:36
标题: 顾高警察不作为
  本人叫高海华在12月31日晚上被陈志钢打了俩各耳光,至左耳膜穿孔构成轻伤,当晚10左右报警,现7天过去了,顾高警察不立案,不做伤情鉴定,一拖再拖,说要等6个礼拜后验伤,不知道他们是根据国家哪条法律执法的,希望有关部门出来解释一下。1 @, @1 s5 b9 r; g$ \9 S# t+ V

作者: 姜堰老陈1    时间: 2023-1-7 09:31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哪里去了。。。。一声叹息。。。。能润就润了
作者: nsyncer    时间: 2023-1-7 09:40
不立案的话你可以12345或者12389或者直接去信访局,但是伤情鉴定的确要等6个月。
作者: 湖西山哥    时间: 2023-1-7 09:41
陈志钢是大老板么,曾经某务工人问老板讨要工资,老板打了务工人两巴掌,经派出所调解,老板赔礼道歉,另一巴掌五千,两巴掌一万,圆满解决。
作者: nsyncer    时间: 2023-1-7 09:41
另外预测一下,用不了多久就会因当事人要求,关闭该贴……
作者: jumeifang    时间: 2023-1-7 10:13
派出所为什么不给立案?还要等6个星期后再验伤,是要等伤好了再验吗?这位大老板跟派出所关系不错啊!!!
作者: GαoHαⅰHuα    时间: 2023-1-7 11:33
本人于2019年跟他公司去武汉干活,结果去了一个礼拜左右被行吊打伤,定了九级伤残,经过这几年的法律途径劳动仲裁判了赔偿我十一万八千多,现在到了强制执行,可他那个公司是个皮包公司没有财产执行,12月31日晚上叫我去谈,不给钱反而还被他打成左耳穿孔,后我报警,警察出警后只给我做了笔录,在姜堰人民医院检查的确定耳鼓膜穿孔,已经一个礼拜了顾高派出所不立案,不让做伤情鉴定,说要等6个礼拜后做,我不知道他们是根据国家哪条法律走的程序,6个礼拜后我伤如果好了是不是就不要立案不了了之了。
作者: 姜堰公安新闻办    时间: 2023-1-7 18:16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我局顾高派出所于2023年1月1日受案调查,相关情况已依法告知。
作者: GαoHαⅰHuα    时间: 2023-1-7 18:32
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到现在不验伤,不立案
作者: GαoHαⅰHuα    时间: 2023-1-7 18:33
老百姓维个权这么难,**除恶难道只是喊口号吗?
作者: GαoHαⅰHuα    时间: 2023-1-7 18:36
为什么我一回复就被删了,什么情况
作者: 知逸    时间: 2023-1-8 05:39

作者: 风语者    时间: 2023-1-8 07:23
nsyncer 发表于 2023-1-7 09:40: Z1 W9 U( H9 P: y+ L! t" F6 J
不立案的话你可以12345或者12389或者直接去信访局,但是伤情鉴定的确要等6个月。
' b( e2 d9 b; N& ^+ n3 x
以原发性损伤(刚被打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 m) U- Z$ @) D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K* R) G( ]! x, G
  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服务型机构,需要鉴定的,受暴者可自行到鉴定中心或委托妇联办理伤情鉴定工作。对经济上确有特殊困难的受暴者,妇联还会协调伤情鉴定中心在费用方面给予一定的特殊照顾。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3-1-9 10:33
本帖最后由 荣誉勋章 于 2023-1-9 10:34 编辑
* [) L4 [: x+ Q' A) ^! ?' a. B$ R
    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是来解释一下吧,能避免些误解也是好的。( u9 x! M; c" B7 P3 i- B- L% W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3,关于听器听力损伤的相关规定: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的,构成轻伤二级;如能自行愈合,则构成轻微伤。5 E0 D* d# z" d: ?
    所以,这个6周的期限是案件定性的关键因素,如6周后不能自行愈合,达到轻伤程度的,则行为人将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应立为刑事案件处理;反之,若6周内自行愈合,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只能作为一般治安案件处理,众所周知,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法律后果有着很大的差别。' U6 l& ?0 Y& ?+ m
    当然,惩治违法犯罪,保障公众安全,执法司法机关责无旁贷,但做好相应的释法说理也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3-1-9 10:55
GαoHαⅰHuα 发表于 2023-1-7 11:33- _3 `- X5 T# m
本人于2019年跟他公司去武汉干活,结果去了一个礼拜左右被行吊打伤,定了九级伤残,经过这几年的法律途径劳 ...
& n2 R! I. z/ {9 ^4 _" g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的,这倒是没什么问题。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3-1-9 11:08
姜堰老陈1 发表于 2023-1-7 09:31
( l+ \- O. n4 v7 n, R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哪里去了。。。。一声叹息。。。。能润就润了

1 V; ^; ^; _# B为人民服务也要按程序办案,主要是释法工作也要到位。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3-1-9 11:10
jumeifang 发表于 2023-1-7 10:13: C& d6 ~5 R/ v
派出所为什么不给立案?还要等6个星期后再验伤,是要等伤好了再验吗?这位大老板跟派出所关系不错啊!!!
- j0 k1 {5 B7 f9 h
这里涉及到伤情等级鉴定结果,直接关系案件定性问题,如果是轻伤应立为刑事案件,轻微伤则是一般治安案件,依法依规办理就是。
作者: 远航小新    时间: 2023-1-9 11:31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3-1-9 10:33
) f0 B! N% K8 k! g% I2 I! `( F2 k2 F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是来解释一下吧,能避免些误解也是好的。7 e; x! S; o2 o* T$ X' n6 J, a% L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3, ...
" m# g1 _6 [) t% i0 D/ F5 k2 [) D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3-1-9 11:35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23-1-9 11:31
, a0 {: b7 W/ ]5 t  Q
我觉得一方面要依法办事,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相关法律规范的解释说明,这样才能让群众信服。
作者: star皆空    时间: 2023-1-9 11:47
12345
作者: jumeifang    时间: 2023-1-9 12:10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3-1-9 11:10  h! m2 N1 X( `! v0 h$ L% N- V% j
这里涉及到伤情等级鉴定结果,直接关系案件定性问题,如果是轻伤应立为刑事案件,轻微伤则是一般治安案件 ...

- Z5 c. M+ L$ [& C$ b+ T0 U那为啥不立案呢?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都要立案的吧?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3-1-9 12:19
ZXMCXP 发表于 2023-1-9 11:361 M9 D5 A$ h; ^: ]
顾高  一个终生难忘的地方
" u) i4 s9 D' C$ H0 b. y9 a4 G7 j, ^# S2 G8 E& a# D4 C; _
一个很美的姑娘  差不多快要跟我结婚了  她的父母在来我家访亲时被有的人说我 ...

4 W3 f; x* {( f4 Z6 K' ~% @有一说一,我认识的几个顾高的妹纸都挺漂亮的,哈。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3-1-9 12:33
本帖最后由 荣誉勋章 于 2023-1-9 12:41 编辑
4 B* Q3 u, q, s3 B1 |, X- n; V6 g
jumeifang 发表于 2023-1-9 12:10
; @3 ]8 ?2 r- E6 L. R; _那为啥不立案呢?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都要立案的吧?
5 @, O. _0 L4 h1 ~9 o# `
      是这样的,“立案”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办案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也就是说立案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在管辖范围内的。具体到这个情况,是否系轻伤是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问题,如构成犯罪的,则应当立案。        至于治安处罚案件,规范的表述应为“受理"而不是”立案“,办案机关受理案件后,应及时调查,办案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0日,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所以这里6个星期的观察、鉴定期间也不计入办案期间。. H, n9 \8 f8 H
      这个事情就是纯办案程序的问题,把规定解释清楚就可以了,但毕竟毕竟费口舌,具体办事人员也未必有那个耐心,基层工作事情多压力大,也都挺不容易的,多相互理解吧。
5 b0 H8 h2 ~1 B: h
% [3 G3 G9 V% F9 @
; P( q' H8 x& ^, L4 I5 e! Z
+ E& y0 F2 K3 l& e
作者: 远航小新    时间: 2023-1-9 12:51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3-1-9 11:35
$ y- ?7 n$ G. K0 {我觉得一方面要依法办事,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相关法律规范的解释说明,这样才能让群众信服。

- Z( t/ D) q  f( Z8 t+ j& G是的,但实际情况是爱理不理,高高在上的样子。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3-1-9 13:12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23-1-9 12:51
' O5 @* D& `3 j. C' @. g  L, X: \是的,但实际情况是爱理不理,高高在上的样子。
' _7 a/ U1 P$ p  _2 j# X. t5 w6 F
这跟有些医生倒是差不多,你多说一句他都嫌烦,只能按他说的来,至于具体道理没功夫跟你扯。
作者: jumeifang    时间: 2023-1-9 14:12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3-1-9 12:336 C& E: P5 H4 Z
是这样的,“立案”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办案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 ...

8 w+ }% S- K5 U, C事情是否是说的这样,会不会最后不了了之,关注事情结果吧!作者是通过劳动仲裁的,按理说是法律支持的,这老板打人应该要有个说法,总不能让人家白挨了打吧?深恶痛绝这种欺人太甚的!
作者: 懒散人    时间: 2023-1-9 14:27
{:soso__10169062262133571330_1:}
作者: 天苍苍8216    时间: 2023-1-9 14:33
不知道具体情况,可能楼主是想借法律来收拾打人的吧。其实像耳穿孔甚至包括脑震荡在我们看来很严重的结果,很难定为轻伤,因为牵扯到刑责。换言之这件事只能调解,如果楼主或者对方坚持不调解,你要是没还手,那对方也就是拘留几天,现实里很多都是调解结束。要是对方打你时你鼻梁骨折了,那就是妥妥轻伤。
作者: 姜堰EDU    时间: 2023-1-9 14:33
姜堰公安新闻办 发表于 2023-1-7 18:16, y1 o' P0 P3 S2 T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我局顾高派出所于2023年1月1日受案调查,相关情况已依法告知。

: a9 S& s# d. ]( d4 I' q你们要有所作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作者: 远航小新    时间: 2023-1-9 19:44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3-1-9 13:12
6 Y6 ^% Z0 w+ V# h# s3 `8 D这跟有些医生倒是差不多,你多说一句他都嫌烦,只能按他说的来,至于具体道理没功夫跟你扯。
$ D! h8 K2 p3 Y6 a
我真遇到过医生这样,多问一句他反问我,听你的还是听我的?
作者: 姜城子    时间: 2023-1-9 22:06
如果对方确实动手了而你没还手,只要有证据你都可以要求派出所处理。如果对方关系硬的话,你可以去 S&访,肯定会给你处理的。/ X7 B7 l4 j% D$ y; |. H5 O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3-1-9 22:43
姜城子 发表于 2023-1-9 22:06
  D  ]7 {* V. Y+ l+ f1 L如果对方确实动手了而你没还手,只要有证据你都可以要求派出所处理。如果对方关系硬的话,你可以去 S&访, ...

* v% w# F9 {! K这个事情没啥可炒的,本来就是按程序办案,把相关规定解释清楚也就没啥可说的,大家可以散了。
作者: lxkl    时间: 2023-1-10 09:34
两耳光挨了看个能拿回你前面的赔偿金吧,叫唤了最后还是分文拿不到,不得计




欢迎光临 姜堰三水网 (http://www.jyss.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