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三水网

标题: 上上教育,姜堰英语朱老师涉嫌学科类培训@姜堰教育局 [打印本页]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6 14:33
标题: 上上教育,姜堰英语朱老师涉嫌学科类培训@姜堰教育局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可以去查查看
' a' @( B+ \( _/ d  \. }抖音上涉嫌在姜堰进行学科类培训打广告的不少,这里只是冰山一角!* P- Z2 {( i$ ]* ?

8 L. |5 O. \  J! ~; h5 L' U2 Z( B

3326.jpg (63.42 KB, 下载次数: 5)

3326.jpg

5283.jpg (64.48 KB, 下载次数: 5)

5283.jpg

7809.jpg (77.68 KB, 下载次数: 7)

7809.jpg

7526.jpg (45.42 KB, 下载次数: 6)

7526.jpg

5243.jpg (43.29 KB, 下载次数: 5)

5243.jpg

1379.jpg (48.71 KB, 下载次数: 4)

1379.jpg

5139.jpg (90.23 KB, 下载次数: 6)

5139.jpg

1539.jpg (50.28 KB, 下载次数: 4)

1539.jpg

7852.jpg (78.16 KB, 下载次数: 5)

7852.jpg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6 14:44

5610.jpg (59.95 KB, 下载次数: 5)

5610.jpg

9637.jpg (70.67 KB, 下载次数: 5)

9637.jpg

作者: 姜堰1哥    时间: 2024-2-26 14:55
好像达到规模的一直允许开办是吗
作者: 姜堰1哥    时间: 2024-2-26 14:56
好像达到规模的机构可以开办是吗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6 14:59
姜堰1哥 发表于 2024-2-26 14:560 M2 @/ h6 C( ?1 b1 \" F9 f! D
好像达到规模的机构可以开办是吗
8 [. f( ?2 u9 ~$ a' j. W/ }8 H
从事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按照国家双减政策,都属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6 15:02
姜堰1哥 发表于 2024-2-26 14:55
3 \- b) _5 u' a; D3 c- }, ?好像达到规模的一直允许开办是吗

0 k5 x9 Y% k0 |; A$ r, c) t新东方英语,规模大吗?允许开办了吗?照样关门了!
作者: 二适故里    时间: 2024-2-26 15:03
需要立法
作者: 姜堰EDU    时间: 2024-2-26 15:08
你是不是看人家眼红举报?人家搞补习你不去就行了你举报就是破坏人家饭碗,你怎么不去把同心圆作文,还有那个小桔灯作文举报一下!
作者: hyabusa    时间: 2024-2-26 15:08
学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老师(包括在职和退休的)补课必须入刑,否则不在学校卷必到校外补课班卷.
作者: mpa858    时间: 2024-2-26 15:27
估计以后举报将是常态化,不光家长还有同行,要开大家都开,要关大家都关,擦边球也不行。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6 15:36
姜堰EDU 发表于 2024-2-26 15:08# m& Q$ {9 P  d
你是不是看人家眼红举报?人家搞补习你不去就行了你举报就是破坏人家饭碗,你怎么不去把同心圆作文,还有那 ...
- `# c0 x7 a3 K) j
申明,个人非同行,抖音里偶然刷到的,个人认为学科类教培,是违反国家双减政策的害群之马,必须打击,举报!
作者: sususu    时间: 2024-2-26 15:38
必须打击,必须打击,必须打击
作者: 仰望星际    时间: 2024-2-26 16:04
好,有一个举报一个
作者: 人间烟雾    时间: 2024-2-26 16:37
楼主应该比较关注培训,抖音专门推送0 L5 H/ p/ V" @

作者: 瓦工专业贴砖    时间: 2024-2-26 16:50
有一个举报一个% `4 e9 q+ e" S# g& ^3 P$ V

作者: 黄色潜水艇    时间: 2024-2-26 17:00
底层斗底层,还不亦乐乎,教育局的有本事没事自己下去抓$ @6 T/ W) f* X; R- p$ f* O

作者: jstz    时间: 2024-2-26 17:19
要是举报属实的话,奖励1万元群众才有积极性
作者: 知逸    时间: 2024-2-27 06:05

作者: star皆空    时间: 2024-2-27 08:17
还要进一步改革
作者: nsyncer    时间: 2024-2-27 08:26
应该举报,大家一块完是最好
作者: 投河自尽的鱼小    时间: 2024-2-27 08:50
2024年教育部正式发步校外培训征求意见稿,估计上面想放开了
作者: asdef5756    时间: 2024-2-27 08:50
教育局的羊毛,让你薅了,教育局咋办哦
作者: 懒散人    时间: 2024-2-27 08:52

作者: 姜堰EDU    时间: 2024-2-27 14:54
心比天高 发表于 2024-2-26 15:36
$ a. C0 F/ y; N1 b" a申明,个人非同行,抖音里偶然刷到的,个人认为学科类教培,是违反国家双减政策的害群之马,必须打击,举 ...
2 H; I' P+ Z; q5 ?: v1 t' h
没鸟事,你去举报姜堰街上多呢
作者: lxkl    时间: 2024-2-27 16:05
就看教育部门了
作者: 路过三水湾    时间: 2024-2-27 16:35
新东方都欢迎老员工回家了
& ^' G4 n! R0 {: T- A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4-2-27 18:17
按照《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学科类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当然可以开办,没啥问题啊。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7 18:34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4-2-27 18:177 M/ f; d4 m1 X9 o( ?+ l/ |# z  G
按照《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学科类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当然可以开办,没啥问题啊。
. x# n" [8 w+ X9 h( [5 i5 C
《条例》的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如根据《条例》,“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实行分类管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当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收费管理办法”,等等。这都是把既有规章制度化,不存在一些自媒体所解读的“放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说法。
, ]. A, n# R+ b7 t4 Z0 d8 H3 S7 O$ r- `" E
《条例》还对校外培训的规章,进行了细化,如除要求幼儿园、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活动之外,还要求教研人员也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活动。这为学校教育、校外培训划定明确的界限。另外,对于非学科类培训,也明确了申请许可前、审批的流程,明确规定“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办学许可,在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前,应当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当分别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这强调对非学科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保障非学科培训机构有合法的资质。
) d; A8 x# m, w& P$ i6 _
4 r; }% {" n8 {7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也有舆论并不看好其未来发展。此次发布的《条例》,给校外培训统一的概念界定,解决了校外培训的“地位问题”。《条例》明确,校外培训是指“学校教育体系外,面向社会开展的,以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以提高学业水平或者培养兴趣特长等为主要目的,有组织或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照此定位,校外培训只要依法依规经营,可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G( ^% B, H$ F
% E% B6 y5 Y9 n' \) |; E$ ^1 X
基于此,《条例》明确提到对校外培训的鼓励措施,包括“鼓励、支持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各类校外场馆(所)开展校外培训,丰富课程设置、扩大招生数量,满足合理校外培训需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引入质量高、信用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这对校外培训发展来说无疑是利好,但前提是满足合理的校外培训需求。9 Y' Z% g9 ]9 y7 b

, V' x: N6 S. ], J" M# D* L制订鼓励措施,是对待校外培训的理性态度。在严格治理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后,一些地方出现了转向地下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这成为校外培训监管的难点。除了加大对违规培训的处罚力度之外,还要疏导学生和家长存在的合理校外培训需求,这就要鼓励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规范经营。
0 G  E$ s# J& z# U! U
7 x) D5 d) ]3 ?* z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条例》没有要求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这是符合“上位法”要求的。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但允许设立实施非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也就是说,可以设立设施高中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显然,要求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样,都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这不符合上位法。对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的监管,要符合高中阶段教育特点。
6 j! Q1 w6 H# P) }4 i: T6 R8 Q& |! J/ r6 V
当前,还是《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阶段,相信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可以进一步完善《条例》,把对校外培训的治理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让校外培训在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7 18:36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4-2-27 18:17
& `% r, p" `$ H0 i% T) K按照《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学科类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当然可以开办,没啥问题啊。

0 a# X; R( p0 s* V《条例》的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如根据《条例》,“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实行分类管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当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收费管理办法”,等等。这都是把既有规章制度化,不存在一些自媒体所解读的“放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说法。% v/ u. Q0 H4 Y, V% I  n! N5 r

4 [7 x6 q' n9 T0 |, I* J《条例》还对校外培训的规章,进行了细化,如除要求幼儿园、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活动之外,还要求教研人员也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活动。这为学校教育、校外培训划定明确的界限。另外,对于非学科类培训,也明确了申请许可前、审批的流程,明确规定“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办学许可,在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前,应当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当分别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这强调对非学科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保障非学科培训机构有合法的资质。
; _- y/ b- e% H. L- k9 _8 O  q  A4 M# S( j+ q+ o

. G* N* Q1 ^/ F: Q( `, ~3 x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7 18:37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4-2-27 18:17
$ M* b( t$ V( N6 s% [9 [) _; I按照《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学科类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当然可以开办,没啥问题啊。
4 c$ f3 G" T* O& \) k9 f
《条例》的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如根据《条例》,“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实行分类管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当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收费管理办法”,等等。这都是把既有规章制度化,不存在一些自媒体所解读的“放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说法。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7 18:38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4-2-27 18:178 E$ K4 Q, `' ^4 g: i  y
按照《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学科类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当然可以开办,没啥问题啊。
: A# L/ V+ j  b3 N# N: z" |  L
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如根据条例,“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实行分类管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当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收费管理办法”,等等。这都是把既有规章制度化,不存在一些自媒体所解读的“放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说法。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4-2-27 18:39
不过,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公布泰州市姜堰区注销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名单的公告(第五批)》,这个上上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已经停止学科办学,注销了办学许可证,不再具有学科办学资质。在没有重新取得办学资质之前,以公司名义从事学科类培训当然是不可以的,但如果确系个人行为,那就有点难管了。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7 18:40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4-2-27 18:17- o' y) o6 v/ E9 L' A( T- t$ S
按照《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学科类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当然可以开办,没啥问题啊。

. p. i2 y& g9 f8 t( j. S3 e6 S* e《条例》的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如根据《条例》,“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实行分类管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当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收费管理办法”,等等。这都是把既有规章化,不存在一些自媒体所解读的“放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说法。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4-2-27 18:41
本帖最后由 荣誉勋章 于 2024-2-27 18:45 编辑
  h0 _' y0 E7 a) M7 g7 `; f8 t- k* b$ R
心比天高 发表于 2024-2-27 18:40$ ^6 A% s, a9 @4 h1 z% y, Q
《条例》的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 ...
/ [+ [: ?/ W5 H5 j% E
主要是实际管理还是容易有很多漏洞,比如说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培训,这点就很难执行到位的,还有就是以非学科类培训为名义,实际组织相关学科培训的,也很难管理,或者极端一点,不以机构名义办学,个人组织少数学生学习的情况,都是游走在监管边缘的。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4-2-27 18:43
心比天高 发表于 2024-2-27 18:406 a$ u0 C: I5 B8 g6 f
《条例》的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 ...

; ]! |- ?# i6 X* n: m  X规定是规定,但实际执行变通打折扣的情况太多了。
作者: 风语者    时间: 2024-2-27 20:28
学习规定,一补多罚对违法记录,老师违法,学生违法,家长违法,录入征信。禁止参加同一年中考和高考。
作者: 荣誉勋章    时间: 2024-2-27 20:45
风语者 发表于 2024-2-27 20:28
  j* p  x+ u0 j( j* D5 B" n学习规定,一补多罚对违法记录,老师违法,学生违法,家长违法,录入征信。禁止参加同一年中考和高考。
6 O. O' p; U& M$ M( t
也只能约束公办学校教师罢了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7 21:17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4-2-27 20:450 Q! z( G9 N2 A( M& x0 f/ i: X. B
也只能约束公办学校教师罢了
1 }$ p9 o% I0 I: G6 R' F3 k& R4 e
没人举报,当然难以约束。这不现在在举报嘛!
作者: 挺拔一棵松    时间: 2024-2-27 21:33

作者: 刘竹    时间: 2024-2-27 21:39
监管部门表示没看见
作者: xxxx1111    时间: 2024-2-28 08:59
法律规定的是限定节假日,以及各类不允许补课的情况,没说完全不允许
作者: 热心市民刘战神    时间: 2024-2-28 09:22
xxxx1111 发表于 2024-2-28 08:59 + |  k$ Q' Q7 Y6 F5 H
法律规定的是限定节假日,以及各类不允许补课的情况,没说完全不允许

, r3 p" w+ u6 v' y是的,周一到周五完全不违规,现在晚自习又取消了,晚上弄个把小时,只要在政策规定时间内,
( W3 ]/ x% _: n# n! ^/ k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8 09:26
xxxx1111 发表于 2024-2-28 08:59
6 Y4 G! |! Q# _法律规定的是限定节假日,以及各类不允许补课的情况,没说完全不允许

# d+ G3 _. Y) @) D" y# N按照政策,就是完全不允许,你看谁现在敢明目张胆地课外给学生补课
作者: jywsj13    时间: 2024-2-28 09:30
教育局太忙了,没空解决
作者: 笑看三水    时间: 2024-2-28 10:30
心比天高 发表于 2024-2-26 15:02
: R) y* Z8 O& v6 T. z2 r  B新东方英语,规模大吗?允许开办了吗?照样关门了!
' w2 q4 q- [; d+ C  |; t
姜堰北大街的新东方依然是在违规搞英语学科类培训,都是利用周末的时间上英语课,一节课200元,身边好几个孩子都在那里学,教育部门视而不见吗?% J% a4 s/ F  s- V

作者: star皆空    时间: 2024-2-28 10:47
不会管的
作者: 挺拔一棵松    时间: 2024-2-28 21:56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8 22:22
笑看三水 发表于 2024-2-28 10:30  P- q3 q3 ?7 ]  S
姜堰北大街的新东方依然是在违规搞英语学科类培训,都是利用周末的时间上英语课,一节课200元,身边好几 ...
# C+ M1 w: [1 m& s' _/ U6 v" ?# L0 I
这段时间我去调查下,如果有这种情况,就向泰州教育局举报,泰州教育局不管,我就想省教育厅举报。
作者: 心比天高    时间: 2024-2-29 09:11
继续反映!
作者: 挺拔一棵松    时间: 2024-2-29 20:25
L
作者: 刘竹    时间: 2024-2-29 20:44
笑看三水 发表于 2024-2-28 10:302 W( H. W) O' }" G, d& _* u
姜堰北大街的新东方依然是在违规搞英语学科类培训,都是利用周末的时间上英语课,一节课200元,身边好几 ...
2 P7 `4 S* `% T5 R6 F4 q$ J
见到了  J% o9 F- Y; R$ u

作者: sususu    时间: 2024-3-1 09:56
补课是好,就是太贵,越来越贵,物价局不知道是干嘛的,他们交200一小时该交的税吗?




欢迎光临 姜堰三水网 (http://www.jyss.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