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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姜堰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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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岳相府17号楼一楼被开发商违章建房(住建局、城管局已答复)(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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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4-11 21: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放逐西伯利亞 发表于 2019-4-11 15:14
( s$ {6 o) N0 h% ]* T* b难道还要城管局帮他们清理?

% T& _/ x' U) s  o4 P1 k3 m' v& f完美的做法应该是城管局责成开发商清理建筑垃圾到指定地点,如果开发商限期内不清,城管局到时直接清理,但是要向开发商追缴垃圾清运费,开发商不交可以提交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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