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三水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孙行者1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生关注] 恶霸?还是流氓?铲除社会毒瘤势在必行!姜堰区锦绣姜城二期地下停车位为什么难...

   关闭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3-9-15 17:46: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开发商在车位出售时,需要公示以下证件: 1. 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2. 地下车库工程验收合格证、地下车库面积测绘报告、地下车库工程备案证(如有)等。 3. 车位使用权证书(如有)、车位销售合同、车位销售登记表、车位销售许可证等。 另外,开发商还需要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物业服务承诺书等,并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日期、项目名称、楼号、房号、建筑面积和销售单价等信息。这些你们满足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