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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寒月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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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嘉和丽苑32号楼1703业主,恶意破坏墙体楼体,侵占阁楼公摊面积是否应该恢复(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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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9-5-11 14: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华歌 发表于 2019-5-11 11:42
% k: s# s% h4 ?% z3 S1 K这是顶楼的改造,我看是楼主眼红了
4 Y( t' c1 C7 Q# O6 Z) ?% v
这么霸道,毫无商量的全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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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9-5-12 09: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wx_csLFVHUf 发表于 2019-5-12 07:02
. z) F. H9 P5 I" `3 L+ ^4 ^+ b0 W试问楼主,如果你是1703的业主你会怎么处理?

: X* U0 G7 \1 h3 l( ~最起码的跟隔壁左右邻居商量一下,这是对邻居起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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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9-5-12 09: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了几种室内装修时禁止从事的行为,其中就包括禁止擅自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对于您提供的情况,物业公司应该采取如下措施:
( @0 y- F; n5 |3 i, H  第一、物业公司应当立即制止该违章装修行为,如果业主拒不改正或者已造成门窗尺寸擅自扩大的事实,物业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二、如果业主在装修前曾与物业公司专门签署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或者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的《居住物业管理协议》中有关于室内装修的规定,物业公司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追究业主的违约责任;第三、如果业主委托的装修公司在装修前也曾与物业公司签署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协议直接要求装修公司停止违章装修行为;装修公司拒不改正或者已造成门窗尺寸擅自扩大的事实,物业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装修公司,追究其违约责任。; F* o; Q6 S/ `7 R
  参考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 e0 @. l9 v! O) o% g9 N. `" P  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的通知! ^& E1 F' V* I3 X( y3 ~! T+ c
  http://www.gywygl.com/5/11629.html4 |0 c2 s  ^: k
  当然,就此种禁止的装修行为,物业公司还应当告知相邻业主,相邻业主可追究违章装修业主的责任,物业公司则有协助调查取证的义务。
- }9 M7 a' T- `# }: W  k& B% u0 c0 A* t1 E

3 l' \3 Q6 Q7 v: K' H  I1、业主直接到房管局装饰装修科将取证资料上交,情况说明,他们专管这事。
8 g1 H8 {0 h2 S4 r2、业主到物管处查阅物管向房管局报告的《违章装修的报告书》,我怀疑他们根本就没有报,根据建设部110号文件,物管对装饰装修负有告知----劝阻----报告的义务,如没有报告物管就失职,就得担责,你就再也不用交物管费了。0 _6 x! D( X1 ]0 b- E# C$ y* V
3、进入成都物业网站进行网上投诉,先投诉物管不作为,再投诉业主,如果物管作为了,那你就投诉主管单位不作为。! i1 D/ f* F: b" f
4、城管不是管理装修的,只负责协查。还必须是上级部门有协查通告才能办,才能进入事务处理的正常流程。你们那的物管一点都不专业,物管和城管没有报告义务,你报了城管也是可理可不理,如物管直接报告房管局,由房管局向街道办事处发协查通知,那样处理的效力就不一样了!' u7 D7 x0 m" A. D1 n3 U(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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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9-5-12 09: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1、业主直接到房管局装饰装修科将取证资料上交,情况说明,他们专管这事。3 R; C0 W7 `  e9 o! j9 K6 y
2、业主到物管处查阅物管向房管局报告的《违章装修的报告书》,我怀疑他们根本就没有报,根据建设部110号文件,物管对装饰装修负有告知----劝阻----报告的义务,如没有报告物管就失职,就得担责,你就再也不用交物管费了。$ V& A1 r$ e0 z) L" D5 F
3、进入成都物业网站进行网上投诉,先投诉物管不作为,再投诉业主,如果物管作为了,那你就投诉主管单位不作为。! c/ I1 n# d/ D6 c' U8 c' I1 J' d
4、城管不是管理装修的,只负责协查。还必须是上级部门有协查通告才能办,才能进入事务处理的正常流程。你们那的物管一点都不专业,物管和城管没有报告义务,你报了城管也是可理可不理,如物管直接报告房管局,由房管局向街道办事处发协查通知,那样处理的效力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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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19-5-12 09: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房管局  
/ l# d1 W. H. D3 B+ s. y原来这事还真不归城管管,归物业和房管局管。请房管局领导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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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19-5-12 10: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19-5-12 09:55
; w6 {4 ]2 }2 L1 ]$ f/ G关键你要是弄假山石凳,也是违建啊。
- F' e5 {. L9 T
种植点花花草草是没是的。这是老年人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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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9-5-13 11: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三水牛人789 发表于 2019-5-13 09:35' k% p) @& u$ `
有道理。但是否可以反过来问一下,如果顶层出现漏雨现象你能担保相关部门(包括物业)会在最短时间解决, ...
: v7 ?$ F* ~' Z" A
是这个理,你不破坏,漏水了或者别的问题我可以找开发商或者物业,但是你破坏了,如果出现状况,他们可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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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9-5-14 22: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富贵鱼块 发表于 2019-5-14 22:10
! N1 M/ `; s2 X2 O我17年在嘉和丽苑买的房,当时房源少,31号楼有一个二层,售楼当时说31号楼2层后面有个平台,以后想怎么样 ...

! x. \  B1 s: K# q确实您的言论是最中肯,也贴合现在这个社会的。我遇到这样的邻居也是没办法。买房的时候售楼的小姐也说这边的公摊面积我可以使用,并且我再顶层有产权,那个多余的房子也有个门的通往我家阁楼的。但毕竟那是公摊面积,我还在想1703如果也想用(估计售楼小姐也是跟承诺我一样承诺他的)起码他要跟我商量一下,一家一半或者都不用,最起码的用的人不能对隔壁邻居有切实的影响,但是想是我这样想的,别人不是这么办的,很霸道,破墙体破楼体连防水层都破坏了,所有楼顶都是他的,特别霸道,而且跃跃欲试的要动粗,遇到这样的情况,必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摊面积谁都别用,破坏的东西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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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9-5-15 22: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vxzn 发表于 2019-5-15 19:00
6 W& c+ m9 n1 D1 T找律师怎么样了?

5 e; _, o+ r* s/ j律师建议我,目前先向职能部门投诉,让他恢复原貌。他如果强硬的坚持违建,该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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