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购买锦绣姜城房子一套,至2023年4月份卖出,没有装修。因为卖房去锦绣姜城物业那边缴纳物业费,物业的工作人员见我急于买房,物业费竟然让我全额缴纳(物业的那个所谓的经理还拿出文件说是没有折扣)!天知道2022年底物业打电话给我让我缴纳物业费,说是打7折,到我真正卖房了反而故意刁难!且当时只开具了收据,让我转钱给他们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态度极其猖狂!没见过这么高高在上的物业,他们手中的权利大过天,权利简直没有监管!请问住建局还管这帮无法无天的工作人员吗?5 w7 C, A' q9 |4 [ w. Z!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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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明事情真相,我于2023年4月28日分两笔共计转账13355给物业张某某(可提供手机转账记录),当时我要交接房子,他们抓住这一点不给折扣,即使我提供清单也不行,完全他们说了算的架势。政策的制定是为了明确物业的权利以及业主的义务的,并不是他们用来随心所欲收取物业费(有没有折扣全凭业主跟物业的关系以及业主能不能找到关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