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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3 1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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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3 b. J9 d" \6 t7 ]: R
因此,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可以买卖。. K4 ?' f5 M+ W
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K& I, A2 H) G( I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 c) @* d. e b(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I8 d+ x' |4 S+ {4 }: W. ?- N0 u; `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w% S* {8 o& L" n1 E&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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