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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7 12: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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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qgkhnt 于 2020-9-17 12:31 编辑
5 H$ k6 p# `& n( o' u* djy住建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20-9-17 11:44
. n* P+ q& U4 j* G+ I. {5 C. \5 M" S我局已与美好家园(二期)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就微友反映的几个问题,做出如下答复:, Y% l# V1 X, L! G8 B0 {9 _
1、物业费是 ...
' e" M" |6 k0 X) a1 ?8 P1.根据领导的意思:供暖的保证金 是强制的了?有论有无需要都是强制?如果用供暖,怎么不敢保证供暖温度?又没有合同。索要物价局相关文件,回复没有。这难道是相关部门默许的?只是出示了车位的相关文件。没有业务反对,你有文件我们照办。
, U" F1 r% g1 I9 o! @( E) z3 F1 o& f2.购房合上未注明所购房为供暖房,补充协议大概第3条说明:不以各种模型、广告、宣传等为准,只以合同为准。所以宣传的供暖房,我们广大业主可以认为没有,不予采纳。 另购房补充协议第10条。提供热水进户,但未提供购买人必须使用。意思是有这个服务,但未强求使用。现在强求使用超越合同,甚至可以认为开发商违约而退房。3.如果按宣传、广告、模型为准请恢复广告宣传中的绿化及运动设施。
% F) V0 d, d# |1 V8 `* s4.物业公司回复是二级物业,根据国家2020年6月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二级物业绿化不低了30%,它有吗?二级物业立岗不低于8小时,他有吗?二级物业运动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还是1500平方米,他有吗?等等。不想多说,对照标准只能达到四级物业标准,物业收费0.3元每平方米。如果这样的物业能拿 到二级业务标准,请问监管部门有没有核实?有没有实际检查?是否为政府的相关部门失职?
( }6 _6 m6 k+ S( H N0 K5.不交供暖保证金不予拿 房,是否购成强买强卖罪 ?相关法律不用我们这些老百姓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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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S A B' w2 M. u" N9 ]个人观点,请领导有空看看。3 m. u$ _7 t2 a1 ]* c4 I2 i S2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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