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三水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楼主: 为爱守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生关注] 姜堰卖房遭遇记(住建局已答复)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6#
 楼主| 发表于 2021-6-23 10:54: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天苍苍8216 发表于 2021-6-23 10:47
( Q5 B8 G, @7 v: `" R6 j5 D明显就是扯皮啊,既然说合同没问题,那这种倒腾来倒腾去的,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吗?既然他不知道合不合法那 ...

# U5 `3 \* h& [3 ~/ x) }& u嗯嗯,谢谢,我都急死了,卖个房子也没想着打官司,就想着赶快拿到钱去换房,既然主管部门都管不了,那我只能往上投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7#
 楼主| 发表于 2021-6-23 11:05: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刚刚问了一下行政服务中心网签处,首付款是不能转给中介的,只能给卖家或者打到资金监管账户,主管部门难道这些事你们也不懂吗,还让我去问资金监管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3-8-1 11:37
  • 签到天数: 380 天

    [LV.9]以坛为家II

    108#
    发表于 2021-6-23 13:55: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信访没用
    $ R; g- o5 U4 Z5 k! _要么诉讼
    ( B0 }+ u1 I8 d9 C要么就抓做假流水这点报1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9#
    发表于 2021-6-24 05:31: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楼主:顶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0#
     楼主| 发表于 2021-6-24 09:10: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姜堰区人民 发表于 2021-6-24 05:31
    * @1 s+ |" X% V7 E+ L* Q楼主:顶上

    " P; c+ L6 ~( k"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1#
     楼主| 发表于 2021-6-24 09:11: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水清天蓝 发表于 2021-6-23 13:557 `0 e8 n, h5 ~, s1 g+ {3 P9 v
    信访没用 ' g& k% A. c( ~
    要么诉讼" P' N. i) O2 h
    要么就抓做假流水这点报110
    : ]6 a1 o% p. P+ x
    嗯嗯,现在老百姓办事太难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2#
     楼主| 发表于 2021-6-24 09:12: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各位板油早上好,坐等房管局发言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3#
    发表于 2021-6-24 09:13: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先投诉一波姜堰房产局再说,没准有好结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4#
    发表于 2021-6-24 09:15: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①房屋的权属情况;②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③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④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权籍调查。2、使用状况调查。3、行情调查。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5、办理产权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5#
    发表于 2021-6-24 09:15: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9527 发表于 2021-6-24 09:155 i3 h% s& @1 D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 ...
    - n2 U4 ^! k+ ]7 P9 |9 b4 }" ^
    房产中介需要履行 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6#
     楼主| 发表于 2021-6-24 09:19: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9527 发表于 2021-6-24 09:13) T% \# A9 c, x# r
    先投诉一波姜堰房产局再说,没准有好结果
    & q' |0 B7 z! M" g- m( t, ^
    房管局领导昨天给我打电话了,他说合同没问题,让我去找律师看看合同,不行就走诉讼,网签合同我签字了,当时窗口就让签字也没给我看其他材料,只能说自己太不懂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7#
     楼主| 发表于 2021-6-24 09:59: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到底是不是一样,等有空去调出来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8#
    发表于 2021-6-24 12:54: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为爱守候 发表于 2021-6-24 09:592 J6 R7 t0 D( q" n* ^* p
    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到底是不是一样,等有空去调出来看看

    1 A( [7 U& |1 L; B) S4 n0 h7 j卖给我,你号码多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9#
     楼主| 发表于 2021-6-24 15:52: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姜堰诚意 发表于 2021-6-24 12:54
    ( z1 l1 F3 Y0 f2 w# N卖给我,你号码多少

    8 I# {* }- S+ |% U啥东西卖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0#
     楼主| 发表于 2021-6-25 08:10: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发帖4天了,房管局发言人是去度假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