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三水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楼主: nkowl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观察] 防疫过度,涉嫌违法。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3-8-1 11:37
  • 签到天数: 380 天

    [LV.9]以坛为家II

    31#
    发表于 2021-12-7 19:29: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21-12-7 19:59: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不要乱议政,改变不了,就省点力气6 k% E. K  x5 O4 \  r, ]" I3 D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发表于 2021-12-7 21:10: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到药店买了一瓶眼药水,又是测体温,又是登记身份证,家庭住址。搞的草木皆兵。# t+ r) j7 A$ ]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28 00:2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4#
    发表于 2021-12-7 21:35: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6-15 10:18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35#
    发表于 2021-12-7 23:25: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
    唉,好好的一个地方,非逼的大家都离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21-12-7 23:55: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我姐一家周末去苏州家里回来,都在姜堰上班一个星期了,被社区找上门来要求居家隔离,还装了门禁警报器,真是哭笑不得,不是不配合,而是有点想笑。
    - A9 N, E' H0 Q9 I0 ~' J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3:47
  • 签到天数: 214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37#
    发表于 2021-12-8 02:47: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乌纱帽最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8#
    发表于 2021-12-8 08:03: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吃菜de老虎 发表于 2021-12-7 23:55
    % j1 S6 d, Y+ n) k8 y/ l我姐一家周末去苏州家里回来,都在姜堰上班一个星期了,被社区找上门来要求居家隔离,还装了门禁警报器,真 ...

    & S& }, T# e9 j2 G- d8 w9 ~- i哈哈,和我同事情况一样,回来好几天了,街道找来让隔离,装了门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9#
    发表于 2021-12-8 08:3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看来姜堰又找到一个发财的途径,话说这个门禁是不是免费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0#
    发表于 2021-12-8 09:47: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闸北区
    泰州的防疫,目前可能是长三角(除疫区外)最“严”的城市。
    7 M6 i1 X5 h! Z5 T家住常州的同事,这几天一直往返于上海与常州之间,他回常州下了高铁(没有核酸),社区报备一下即可,回上海时(亦无核酸),直接可以进站。隔壁海安呢,上次扬州大疫情的时候,上海回来的(绿色加星号),人家也是建议做核酸,未做的,也是承诺加登记,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追踪。我们大泰州呢,第一时间停掉了客运大巴,火车站是进、出都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有些基层还是老一套层层加码,甚至绿码带星号就认为要居家隔离(比如我们姜堰火车站丁主任就是这样的要求)。% P8 h3 s/ c0 U& U/ n* ~
    有人说,严是好事,为我们好,这个我承认。可是不全方面的严,你就在这一两条交通线上拼命的“严”,其它私家车也好,拼车出行也罢,从隔壁城市出站再返泰等等,结果不照样的进了泰州?无非就是你们所谓的“严”给出行的人增加了一些麻烦而已,该回的还是回了,防的什么病毒呢?
    * x0 ~7 B+ D% G" x+ W前年春节的疫情,那时因为对新冠病毒的认知不足,没有合理的应对措施,所以才出现禁止流通、全面封闭、居家隔离等最原始的管理办法。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与病毒的斗争,通过这几次报道的重症率、死亡率来看,虽然尚不能完全克服,但是我们已经不需要过份惧怕,更不能因噎废食。
    + o, j; J" n! ]' M# i3 i! `2 Y同时,我们的防疫管控也要合理转变,而不是还停留在原始的“禁”的层面(禁确实是严,但是不全面禁,等于没禁),毕竟病毒长存,人员要流通、社会还要发展。
    ) k9 ?6 E( |. {& d1 f6 a* C- x& J行程码的红、黄、绿,很好的说明了病毒的危险程度,对于黄、红两色,肯定要严加管控(扬州老太的黄码就很说明了问题)。对于绿码带星号,行程码里也解释得很清楚,仅代表这个城市区域里有风险地区,而不代表此人与风险地区有接触,出行报备肯定是必须的,以备第一时间处理。我们下面管控的的人一直说,我咋知道你是不是跟疫区有接触呢?我就问,你们了解了流调的作用了吗?设立红、黄、绿的初衷又是什么?) M/ B& i# e7 h. C( U
    现在多数城市(包括我们隔壁的海安)都在遵循国家要求,精确、合理防控,将影响降至最低。比如上海报道的“多一个不要,少一个不行”“上海无需全员检测”。想想,上海目前约5000多万人,真的因为一个区域出现的少数病例,而需要其他5000多万人出行都要核酸,这是什么样的代价?7 C2 @5 m! f0 G$ y' E! }5 _
    年终将至,最近国内很多城市又陆续暴发了疫情,不知道我们泰州还是不是一刀切,也希望能够遵循国家政策,与周边城市同步,共筑防疫屏障。而不是一意孤行,却又漏洞百出,成为他人笑柄。
    * Y1 r) ^5 c' ]: X: c/ |0 i目前疫情还是来自国外,建议大家出行戴口罩,国外商品谨慎购买。! l& ^* B/ q- I# T. F# 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
    发表于 2021-12-8 10:08: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2#
    发表于 2021-12-8 11:11: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shyangjin 发表于 2021-12-8 09:474 L( p5 d; K% _& f: t. I
    泰州的防疫,目前可能是长三角(除疫区外)最“严”的城市。
    * s2 z( c# ?5 q; r4 x家住常州的同事,这几天一直往返于上海与常州 ...
    ; m: y. x1 p; q( i, {* v' ^
    你的话太深入人心了,确实过渡防疫了。其实上海等有疫情城市的人不还是一样来我们泰州出差,请问这个怎么把控的呢!跟泰州的防疫严重不同步,笑话大了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3#
    发表于 2021-12-8 11:44: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我上次8月末回姜堰就感受到了,感觉纯粹是政策执行者没有担当,最后折腾老百姓和志愿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4#
    发表于 2021-12-8 11:46: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搬瓦工 发表于 2021-12-8 11:44! U" b" ?6 A# Z
    我上次8月末回姜堰就感受到了,感觉纯粹是政策执行者没有担当,最后折腾老百姓和志愿者

    - C8 C4 w2 W; t7 N! O% X8 Z怕乌沙不保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5#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1:49: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什么行为属于过度防疫' j) c$ {: E2 U, ^2 ^8 ?. Y. k8 P

    . |3 O  `* E7 Z& ~8 u1 \) }法律分析:各种以防疫为名过度防控、层层加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都属于过度防疫。对于这些行为要及时叫停、纠偏。防控疫情不能存在“法外之地”,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 T9 f' E# D3 U+ K" m( r; _9 D% Z8 ]* O8 T( e% w: X# M+ h: z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c/ ^2 c2 U& \. n% [5 A* r% N! G' k6 j% Z8 h
    https://lvlin.baidu.com/pc/q-625 ... 40427aca1deb34.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