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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1-9-3 1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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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
区城管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21-9-3 10:32" H' H" }3 Z, b8 B1 l$ J+ J( l
网友,您好:2 [" h8 H# J9 _2 ^% [3 X, f
您反映的“关于人民路蓝岳相府段设置道闸及栏杆影响出行安全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现 ... ( G2 A* ]& ?+ m. S: i
请问这位发言人,你们有何依据违背新“民法典”承认物业的收费举措?还是我们姜堰的地方法可以违背宪法及民法典?不给我们业主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这个事情不可能轻易的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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