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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讨论] 请天目山街道尊重业主,停止侵权行为!@姜堰区委@姜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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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10 23:12: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心比天高 于 2024-3-10 23:20 编辑
( ]- y/ F6 W' P+ C' z! x- D# V) {1 m& s3 e/ a  W5 W- n
本人为香溪美地18号楼业主,现举报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侵犯业主私权和生命权,擅自对我们购买和居住的住宅楼一层架空层,私自进行改建。+ s1 J' s5 u/ D! B: E1 d% d4 a1 P

$ j. v2 y% W' j$ C- w今天下午以及晚上,已有其它业主和我联系,以及业主群里的反应,均有业主表示,对他们来我们楼下砌墙私自改建我们的住宅架空层,表示根本不知情和反对。7 @* |3 S" H7 a( X2 K

  K; h2 ~& ^( H) e- O我们18号楼架空层,本来没几部电动车在下面充电,现在被天目山街道私自改建后,意味着以后,小区其它楼的住户,都会把电动车弄来我们楼下充电。也就是说,这样一来把我们18号楼的一层,变相沦为了小区电动车充电室,难不成是把我们这,当电动车充电棚用起来了,我们楼上这么多住户,谁不要命?到时候,那么多电动车停在楼下一起充电,谁敢保证不发生火灾!你们所谓的隔离,能有多大的效果了?一旦发生火灾,把我们18号楼的梁、墙烧膨胀了,变为危楼,你们天目山街道负的起责任吗?
' {2 @- i- r$ W) H! z& Z, Y
% D$ D+ Y( ]5 y7 z/ M7 f( q9 m恳请我们的姜堰区委领导、区纪委领导明查,对于姜堰天目山街道对我们购买的住宅楼架空层进行改造,我们不知情也不同意!已侵犯业主的私权和生命权!! W- W! T+ b; L# y6 F3 o
6 J: m" h3 y" ~8 m: i- V" ^9 U" a
) t" N4 K2 V0 [; g4 t6 s
- L1 u* A) u- W) ?1 `! l. ~
" F6 L: R% I( ?( ^6 i# B

4 Q5 b$ F5 z  l8 m( \- j% C5 Q. p7 V  Z2 x: r9 s2 t$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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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n3 o8 a. E! V% _  I, }' w, z*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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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1 09:28: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姜堰区纪委的大老爷在哪里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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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1 09:41: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架空层设电动车充电间安全隐患极大,顶一下。
& p+ {5 C( {/ S!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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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8:09: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honorise 发表于 2024-3-11 07:530 F# [# @% o  Z5 g  Y( o! ^
在这里发没有意义,可以电话市长热线投诉,最起码还有一些反馈

" z! N9 s3 V+ Y; V0 |2 ?不解决,我天天发,天天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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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0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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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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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20:14: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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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19:24: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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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f/ y. K' i& q# R2 a# L#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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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14:53: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唉,小地方,政务属于不公开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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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2 11:51: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 U+ X0 J' j0 K+ O较个真啊,我觉得逻辑是这样的:如果这个业委会(先不谈其真假)同意了该小区架空层防火分隔改造工程,那 ...
    : x* V$ B$ M& h( T- Q8 j8 b1 J
    即使业委会同意,那也要出公告的。其次架空层用途也不是停车的,只是因为停车多了成了既定事实。现在要改造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变更设计用途,这不用经过设计单位么。更何况还牵扯整栋楼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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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2 11:36: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提高安全系数不应该是禁止电动车在架空层充电吗?南京的教训吸取得看来还不深刻!消防大队的发言人呢,用你们专业的语言出来解释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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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09:11: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直接去住建局找他们去,我们不惹事但是也不怕事,冲进住建局大楼去质问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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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3 01:34: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典型的侵权行为
    8 `( O$ j' K. X; F* L% n3 U老小区加装电梯还要本单元业主全体同意了
    * ~5 A, W  e# j% Q: {& R# r1 t有一个不同意,都不行  Q+ N3 I5 L; {/ ~9 p1 R0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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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24-3-11 00:2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各级部门都回复了,老发有意思吗?4 i3 _& }% d0 `$ |5 c  O5 }% h+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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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2:5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心比天高 于 2024-3-11 03:03 编辑
    $ D0 l1 l* L  y. ~! f
    吃菜de** 发表于 2024-3-11 00:28
    % E4 h+ A0 W4 ?; y5 F+ v( ^各级部门都回复了,老发有意思吗?

    ' A- A- \3 K. a( l& g4 m回复有什么用,他们未经业主同意,改建业主住宅,侵犯业主权利,影响业主生命安全!6 v# R! \3 C& L
    我想问问天目山街道:我们业主住的房子,是你们买给我们住的吗?你们想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就这么一手遮天?!
    * ]5 B9 V" ?6 e/ g$ x1 I9 q7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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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24-3-11 06:33: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发这些没啥用,大家都不停电动车,那砌墙就没啥意义! l" b4 q/ l. I1 |; e. b/ f7 W$ ~7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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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0 15:59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发表于 2024-3-11 07:53: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在这里发没有意义,可以电话市长热线投诉,最起码还有一些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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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0 13:35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6#
    发表于 2024-3-11 08:03: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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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24-3-11 08:11: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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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24-3-11 09:02: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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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11#
    发表于 2024-3-11 09:21: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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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24-3-11 09:44: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镇江
    乖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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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24-3-11 10:50: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中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ZF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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