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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助力事实孤儿 姜堰团区委“童享阳光”再发力 [打印本页]

作者: 姜小团    时间: 2019-9-5 12:29
标题: 助力事实孤儿 姜堰团区委“童享阳光”再发力
本帖最后由 姜小团 于 2019-9-5 12: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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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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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

为进一步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突出对“事实孤儿”的精准帮扶,根据团省委“童享阳光”公益计划的相关要求,姜堰团区委在全区开展了“情暖青春 携手童行”公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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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姜堰团区委已经通过信息查询、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姜堰区范围内的“事实孤儿”进行了摸排,也通过多种方式对事实孤儿的生活、学习、心理、行为等进行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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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享阳光”公益计划主要面向6—16周岁的“事实孤儿”,主要界定为以下三类群体:
1.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戒毒、患精神性疾病、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弃养,另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实际上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
3.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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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益泰州慈善联合会(下称泰慈联)的姚波会长了解到姜堰区“事实孤儿”的相关信息后,积极要求给予帮扶。9月3日下午,姜堰团区委联合泰州市公益泰州慈善联合会落实本埠“事实孤儿”扶苗计划,泰慈联姚会长和姜堰团区委童瑶副书记一起到事实孤儿家进行了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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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孤儿”扶苗计划

泰慈联结合当前学费、书费、生活费等实际情况一对一助学,实施资助参照如下标准:

1.贫困小学生每月180元,,每年合计2160元

2.贫困初中生每月300元,每年合计3600元

3.均资助到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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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会长、童书记一行先来到了小红家。在交谈中了解到,小红的爸爸在暴风前抢修电网时不幸去世,妈妈抛弃她再嫁并从不过问,留下6个月大的她由爷爷奶奶抚养。爷爷奶奶无固定收入,常年患病,家庭贫困。小红在班上成绩优异,年年获得奖状,家里的奖状墙贴的满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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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小红也参加了姜堰团区委组织的青少年之家公益暑托班,在她家的桌子上还发现了在课堂上做的手工艺品,希望脸谱上多彩的色彩能照亮她前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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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慈联姚会长一行,给小红的爷爷奶奶送去了爱心助学金,并承诺小学每年支付2160元,初中每年支付3600元,直到小红高中毕业。小红的爷爷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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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俞垛镇宣传委员毛贤惠、团委书记赵菲菲和村干部的带领下,姚会长、童书记一行来到了小花家。在和小花爷爷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小花父母发生纠纷,父亲当着孩子的面冲动杀死了母亲,并被判无期徒刑,留下爷爷一人独自抚养小花。年幼的小花承担着巨大的心理创伤,团区委童书记表示下一步将会对像小花这样的“事实孤儿”提供一些心理帮扶,希望能帮助她们走出阴影,走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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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感恩,情满姜堰。姜堰区还有很多这样的“事实孤儿”,他们或许活在自己阴暗的封闭世界,或许生病残疾却没钱医治,或许无人问津而无法继续读书……他们广泛分布于各乡镇和社区之中,其生活困难程度往往更甚于孤儿,但是由于缺乏制度保障和社会关注,生活状况难以得到改善,这也成为基层治理的一个死角和难点。

仅仅靠我们的力量是有限的,希望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能加入我们的行列,和我们一起,关心、爱护这些特殊的孩子们,让这些孩子们能够快乐成长。

近期,泰州团市委和江苏省慈善总会也联合开展了“99公益日”活动,希望大家都能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我们将在9月7日上午9点钟开放募捐通道,每捐出一元,腾讯也将配捐一元,请爱心人士关注姜堰新青年微信公众号,用爱心为“事实孤儿”送去温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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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募得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

1.年人均收入在6000元人民币(含)以下的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孤儿(事实孤儿),贫困残疾人、单亲家庭,城乡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遇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致生活困难家庭。

2.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优良。

3.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

4.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大一新生(民办高校、预科、预升本学生及国家定向、军校、师范、委培等免费大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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