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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与美好家园(二期)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就微友反映的几个问题,做出如下答复:
f& k6 b; _+ U) d1、物业费是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价格经物价部门备案。公共能耗费及电梯运行费已在前期物业合同约定,该费用属于代收代缴费用,装修保证金只要业主在装修时,不改变原有结构,在装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均予以返还。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可以在装修备案时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
' |4 p5 n$ |6 ]3 h8 p. R1 {2、美好家园(二期)所有车位均不是人防车位;据了解不动产管理部门,目前我区还没有对车位发放产权证明。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投诉人已购买车位认为有异议的,可根据合同或协议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 Z( ]. S T. B' G9 t7 b3、供暖问题开发公司前期已与物价部门进行沟通,目前我区没有相应指导价格,供暖的所有设备设施均为全体业主共有,集中供暖实际运行产生的电费、水费、维保费、气费等由物业公司单独列账,按照购房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分摊。前期物业收取的4000元为供暖认定保证金,物业公司会定期公布实际费用(非盈利)和分摊情况,多退少补。所有供暖成本及费用接收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共同监督。
; f. x4 F- O V2 w- p3 D4.经我局与开发公司协商,开发商承诺,可以由专人带领看房、验房,满意后办理相应交房手续,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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