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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 交管部门进来解释一下(交警大队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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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1-6 18:04: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其他城市也没看到停店门口贴罚单的,苏州停路沿城管贴,只要不是路面交警都没有权利去贴单子!姜堰这次这个有点过分啊,毕竟之前还说不压盲道就可以的,苏州的法律跟姜堰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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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11-9 18:24: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陈思超 发表于 2020-11-9 16:24
& W, w( s+ ]$ |路牙上面是人行道,还真的属于道路范畴

" y! \$ x' P0 P* ~盲道往里基本上都在规划局划的建筑红线范围里面,怎么能算道路!在苏州这些交警都是没有权限贴单子的,全是城管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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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11-9 18:2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市交巡警大队 发表于 2020-11-9 16:061 g' K8 a. t5 g5 x
网友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 ...
, F1 f# \2 j  D! Q. \1 T
上周贴的50元的单子,很多都是说不过去的,在苏州人家交警都是明确表示路沿不归交警管的,都在建筑红线范围里!最好找规划局、住建局确认一下,三水论坛里在苏南生活工作的很多,有些东西可能比较较真,但还是希望家乡执法部门在程序上更谨慎、在处理上更宽容,好的营商环境才是繁荣城市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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