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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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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城管局领导(城管局已及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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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0-12-8 11:03: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这些水果棚应该是属于政府的,我记得大概2008年左右建的,住建局招标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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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0-12-8 11:13: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这些蒙面房就是单位小金库,用来发奖金的,不用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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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0-12-8 11:30: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宁波
其实很简单,就是权钱交易,狗熊用公权力在城区地段好的位置,搞了一个批文,给予弱势群体(阿猫阿狗)的临时棚,用来做摊位生意,解决生计!手续齐全了,找个土鳖来代建一下,花了1W,建好了之后,狗熊找来家里亲戚狼狗说给我每年给我3W,给你做二房东,于是,狼狗就给了狗熊3W,狗熊用跟土鳖把1W代建费用一结,多了2W就回家发福利了!狼狗呢,就出了个租房告示,于是乎,阿猫阿狗就来了,根据位置大小不同等,你5Q他6Q,这钱就收上来了,最后收了5W,于是乎这个生意就做起来了!, v* U- l! B$ z. R8 s7 s4 Q4 w1 H
于是乎,疫情发生,于是乎,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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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20-12-8 12:56: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vxzn 发表于 2020-12-8 10:48
  [& `5 _0 B* {2 o2 D$ m0 y; Q% K3 m8 s- [既然是你们已经交过的房租,二房东应该退回,另外你们找下这二房东是怎么租到的,手续正常吗?
9 T! W- g; h4 @0 ~) c
如下图出租广告,然后跟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

mmexport1607403048491.jpg (105.61 KB, 下载次数: 94)

mmexport160740304849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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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0-12-8 13:37: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你这是举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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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0-12-8 13:59: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沧州
这个会越搞越深的,建议上荔枝台,现在看一般向上会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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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20-12-8 14:03: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特约评论员 发表于 2020-12-8 13:37! ?0 c, n$ I: c* A- N4 |# d
你这是举报吗
+ s) g0 x5 g( P) `0 {2 Y
谈不上举报,这么多年下来都是这样,三个月的房租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与其这样让无良的房主得到,还不如捐给社区孤寡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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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0-12-8 15:40: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楼主这算是捅了个大篓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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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0-12-8 16:38: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姜堰这种情况不少,二房东在里面赚差价' e! y; i+ Y  t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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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0-12-8 17:06: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把租房合同  交房租的记录发到网上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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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0-12-8 17:22: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看来“胖胖”心有不甘,草根认为,这个房租呢,是多少,今年应该减多少,房东说了算,不是承租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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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0-12-8 17:26: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至于“二房东”这个话题,不值得提,提不上手,二房东这个“职业”在姜堰东南西北四条街上比比皆是,你有房子,你找不到租家,租不出去,人家是二房东,人家有人脉会经营,会找人(就是招商了),房主不将房子交给二房东去经营交给谁?这道理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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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0-12-8 17:28: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再说了,租房子双方是签订了协议的,遵照协议约定执行。草根呢也不帮谁说话,就说个公道话,二房东开罪了你,是你和二房东的事,不是和城管局的事,咱不能把什么邪火都烧到城管局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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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0-12-8 17:58: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这些房子相当于安置房,大部分都是之前的老摊贩,原则上是不可以转租的。如果顶针真了,楼主你是搬石头砸自己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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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0-12-8 18:01: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建议城管局负责人好好整治一下,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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