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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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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 谁来防止新小区再出现中梁壹号院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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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21-6-28 08:04: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没关系,这些人很多都是找关系买的,哈哈哈,现在又要绿化了,谁让你选这个小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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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1-6-28 08:07: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1楼能花钱绿化搞漂亮当然更好,现实是能确保整个1楼都这样吗?更多的还是想占为己院成菜园子,其它的业主自然不同意,举报政府后究竟是拿出法律文规执行,还是来给您一家家鉴定:这个是绿化更漂亮 留,那个是菜园子 推翻?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或者愿意出钱出力将自家门前打理漂亮的院子开放,别有一圈围档,相信其它业主也不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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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1-6-28 08:20: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这搞得,本来是开发商问题的,现在变成一楼业主跟别的业主间的问题了。如果开发商图上这里就是公共绿地,最后有闹到电视台类似的渠道,最后还是难逃拆除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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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1-6-28 09:35: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Stan 发表于 2021-6-28 07:05
3 ]; ^- [* f/ M) Y小区一草一木 都是花钱了。物业公司都是收工资的。你拿公共绿地去维院子。还不能说?有本事把整个楼买了。 ...

4 d/ y1 M0 H* r# d多花了几十万,就有使用权,你管人家怎么使用?多管闲事。人家只要不违法!人家的事还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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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1-6-28 09:40: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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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1-6-28 09:44: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美国
围栏围起来,搞院子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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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1-6-28 09:47: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bbxw 发表于 2021-6-28 09:35
# i1 {% U5 O' }8 l* h2 u" o多花了几十万,就有使用权,你管人家怎么使用?多管闲事。人家只要不违法!人家的事还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
- O+ e* P; G6 o1 ^/ S: L
多花了几十万,请问这些钱给了别的业主了?既然没有为什么要为了私利侵犯别的业主的利益?还是那句话。以合同说话。合同里既然没有划分院子那就没有,还需要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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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1-6-28 09:50: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bbxw 发表于 2021-6-28 09:35
$ C% C+ u7 `+ t0 Y- E多花了几十万,就有使用权,你管人家怎么使用?多管闲事。人家只要不违法!人家的事还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
, B6 W" U$ r* |$ B/ J# D% n/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C+ {( Q7 S6 Y$ c. g+ B% P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h" X% U) D" U  {' q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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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1-6-28 09:50: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请问拆除违建的同时有没有把多收的数十万元退给一楼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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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1-6-28 09:56: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如果允许一楼带院子,占绿地,同时把一楼多给的这部分费用分摊给楼上业主,偶相信楼上没有一家业主会反对。问题是一楼业主都给的钱让开发商给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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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3-19 08:2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41#
    发表于 2021-6-28 10:06: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凡轩 发表于 2021-6-27 22:25
    $ t' \2 l% v" n嫉妒、作不得、红眼病在作怪!各住各家,管好自己,管人家干嘛?有本事把整个姜堰的都拆掉!
    8 s6 P* w" `7 W, ]. [
    有点道理,这下搞的这样,一楼的损失也不知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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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2#
    发表于 2021-6-28 10:06: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这么喜欢院子,干嘛不把你们家阳台砸开,整个小区都是你们家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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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发表于 2021-6-28 10:18: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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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8 08:00
  • 签到天数: 23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4#
    发表于 2021-6-28 10:26: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那块绿地的公共的,被开发商耍滑的卖给了一楼,所以一楼的所作所为没错,因为他花钱买了。8 k8 X2 Z  D7 t
    但其他业主举报也没错,因为规划公示显示是公共绿地。
    $ D5 I3 z: [* c' P+ N* t2 e, j各自的立场不同罢了。
    - `( d3 x7 j' I# [  u* E& }/ a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拆除后,帮助一楼业主对开发商追偿。
    / M/ K) g1 t3 k6 _8 X8 ^但如果一楼明知那是公共绿地,还去买,那问题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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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5#
    发表于 2021-6-28 10:26: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一楼的问题应该找开发商吧!当时买芙蓉园的时候,销售明明白白说一楼送院子可以围起来,当时想买已经没有了,其他业主想维权公共绿化也没啥说不通的,立场不一样,开发商才是罪魁祸首,让业主互撕,谁都得不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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