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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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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姜堰教育局能够严格落实江苏省教育厅的双减(教育局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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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9-27 08: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您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苏教办继函〔2021〕3号)要求,“已通过复课验收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暑期课程消课完毕前,不得开设新课和新收费”,根据文件要求,近期,我区部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暑期存量课程消课。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双休日、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允许进行学科培训,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办学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家长,不要在国家明令禁止的时间送孩子去参加学科类培训,慎重续费和超过三个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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