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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ny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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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求助] 请姜堰区住建局回复什么叫没有销售许可证,买卖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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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2-4-28 15:16: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我13年买车位的时候就去住建、规划、税务部门去交涉过,但是人微言轻啊,没用!姜堰的老百姓好像也对这种地下车位没有产权却依然可以销售开具大票的行为默认了!5 c8 O  Q! K# v# S2 H) |) m"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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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2-4-28 15:32: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美地区
买什么车位啊,现在一个车位10W,定存一年,利息都够车位使用费+管理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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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2-4-28 16:32: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车位要什么产权,你以为开发商能活得比房子的使用权长?只要价格合理就行,姜堰城区的车位不超过5万一个就行,超过就是打劫,不值
2 e0 A6 t! E$ y; U* _+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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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7 15: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9#
     楼主| 发表于 2022-4-28 16:35: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笑看三水 发表于 2022-4-28 15:16 4 K3 a4 S" g; s1 c
    我13年买车位的时候就去住建、规划、税务部门去交涉过,但是人微言轻啊,没用!姜堰的老百姓好像也对这种地 ...
    ; h9 Z6 g  O: n
    现在可以办了,泰州可以 姜堰为什么不可以,推三阻四,不作为。* N/ E1 @1 k3 V* v+ j" }9 p- A7 J' I

      C9 \5 K% 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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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发表于 2022-4-28 18:48: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姜堰的相关职能部门公信力已经荡然无存,脸皮都比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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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发表于 2022-4-28 21:21: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jinyank 发表于 2022-4-28 16:35
    + ^) _6 V; e. S1 c6 B/ v6 ^$ {现在可以办了,泰州可以 姜堰为什么不可以,推三阻四,不作为。

    & h( c, A/ m2 P7 M4 a+ Y. u这个答复很官方啊,建设单位如果不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那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买卖吗?所谓的使用权转让协议,为何可以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合规合法吗?) j" m( h+ }3 ]/ o- [6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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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22-4-29 04:01: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使用权转让是合法的,但要问问自规局所有权属于谁,自规局回复了问题就迎刃而解5 ?1 h0 Z0 w2 Z: o'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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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3-20 14:15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23#
    发表于 2022-4-29 07:26: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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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8-5 15:06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24#
    发表于 2022-4-30 15:47: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闲逛水水水 发表于 2022-4-28 16:32
    / e* \) h3 I" \4 y- u, \: t车位要什么产权,你以为开发商能活得比房子的使用权长?只要价格合理就行,姜堰城区的车位不超过5万一个就 ...
    4 @, T7 ?2 x! j4 _: w- I
    假如房产买卖,这个使用权私下转让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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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发表于 2022-4-30 16:59: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您好!2022年3月1日前我区地下停车位采取开发企业和业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方式由双方进行约定,经了解,久源尚郡车位采取的是开发企业与业主签订使用权转让协议方式。2022年3月1日起,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住宅区地下车位管理规定的通知》(泰政规〔2021〕3号)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当将可以销售的地下停车位与商品房一并办理预售许可。”我局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针对2022年3月1日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销许可的,一律在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将可以销售的地下停车位与商品房一并办理预售许可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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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发表于 2022-4-30 17:15: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无锡
    社员 发表于 2022-4-28 09:105 _9 X0 B' w3 \+ P/ o; ?
    没有产权的就应该视为公共产权为全体业主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开发商和物业都没有权力在没有业主同意的 ...

    & m) N& x8 ^+ k: ]5 e半毛钱的利益要点没讲清楚,哈哈哈,我说明确下吧. _0 V( n0 R  }2 ]( B
    1,车位分两种无论是什么小区,肯定有公共和开发商自建车位两种
    + }% O, I$ X5 L3 _  V开发商自建的,花钱**,永久的,土地在,车位就在,谁也动不了1 G' j/ r5 [4 k9 q0 P3 I* e
    公共的这里就分两种了,一人防车位,二公共土地车位,这两个的收益全是归业主的,但是只有使用权限
    4 Y4 L1 h1 |9 o) s% o* c6 n/ n( K明白了吧,现在玩的套路我估计就是给产权的钱,拿使用权的车位。。。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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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7 15: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27#
     楼主| 发表于 2022-4-30 18:2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jy住建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22-4-30 16:59 " W! e. L; Z: s3 P$ ]( J3 |
    尊敬的网友您好!2022年3月1日前我区地下停车位采取开发企业和业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建筑区 ...

    . R) ?$ H. @: @7 N: ]) G开发商哪里来的使用权?请你们正面回复问题,不要整天胡说八道,牛头不对马嘴,政府的公信力何在,让你们这帮人作没了
    $ V- q3 ^  g2 |% ?) ?9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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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3-8-1 11:37
  • 签到天数: 380 天

    [LV.9]以坛为家II

    28#
    发表于 2022-4-30 19:46: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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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发表于 2022-5-6 09:29: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车位属于附属产权,开发商可以销售,根据民法典无需领预售证,可以通过使用权转让,有没有验收问相关部门,能不能领产权证应该咨询不动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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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7 15: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30#
     楼主| 发表于 2022-5-6 11:50: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自由惯了 发表于 2022-5-6 09:29
    & F% O- @- F" c% E) [车位属于附属产权,开发商可以销售,根据民法典无需领预售证,可以通过使用权转让,有没有验收问相关部门, ...
    ( }0 l# {6 r( M  E3 P  ]
    你叫他把附属产权给我办了呢?: {3 i7 w' q% a1 h/ J"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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