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姜堰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29 09:39 浏览次数:62次 字体:[大 中 小] ) M# D/ P% J# ~3 c! U& p: B
近日,中央财政向我区下拨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638.52万元,用于支持我区推进该项工作。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资金1310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8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48.52万元。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迅速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发挥好财政监管职能,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同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制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 q: V. r& U5 B* I;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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