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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比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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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讨论] 上上教育,姜堰英语朱老师涉嫌学科类培训@姜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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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24-2-27 18:38: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4-2-27 18:17: i0 ]2 w) P  k, A( f, ~
按照《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学科类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当然可以开办,没啥问题啊。

5 X3 j/ l% P4 v0 t. Y- s# w# X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如根据条例,“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实行分类管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当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收费管理办法”,等等。这都是把既有规章制度化,不存在一些自媒体所解读的“放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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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4-2-27 18:39: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不过,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公布泰州市姜堰区注销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名单的公告(第五批)》,这个上上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已经停止学科办学,注销了办学许可证,不再具有学科办学资质。在没有重新取得办学资质之前,以公司名义从事学科类培训当然是不可以的,但如果确系个人行为,那就有点难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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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024-2-27 18:40: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4-2-27 18:17
+ g* y8 m& ^- \8 r; c/ Q6 {按照《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学科类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当然可以开办,没啥问题啊。

6 H, ^1 L& |& h7 D3 c. q: b, C# V: c《条例》的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如根据《条例》,“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实行分类管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当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收费管理办法”,等等。这都是把既有规章化,不存在一些自媒体所解读的“放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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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4-2-27 18:41: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荣誉勋章 于 2024-2-27 18:45 编辑 ' Q4 g6 ]  s7 Z2 t; e. L( @$ ?
心比天高 发表于 2024-2-27 18:40
" D  Q5 o" q1 O* ~" G* _  w《条例》的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 ...

) @/ O& d" }$ N/ M5 s: W* y主要是实际管理还是容易有很多漏洞,比如说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培训,这点就很难执行到位的,还有就是以非学科类培训为名义,实际组织相关学科培训的,也很难管理,或者极端一点,不以机构名义办学,个人组织少数学生学习的情况,都是游走在监管边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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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4-2-27 18:43: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心比天高 发表于 2024-2-27 18:40
: R0 p: S$ p! |4 y; b) J1 v* x' o《条例》的主要条款,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的规章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 ...

! K: B. ^1 g* r' h0 A  ?7 T规定是规定,但实际执行变通打折扣的情况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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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2-27 20:28: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学习规定,一补多罚对违法记录,老师违法,学生违法,家长违法,录入征信。禁止参加同一年中考和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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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4-2-27 20:45: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风语者 发表于 2024-2-27 20:28
# Z8 B6 Z' t. \1 D+ i! M学习规定,一补多罚对违法记录,老师违法,学生违法,家长违法,录入征信。禁止参加同一年中考和高考。
8 g- j+ {. w, `+ Y+ ^. d! I
也只能约束公办学校教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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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024-2-27 21:17: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4-2-27 20:45( D; z% h# a* e+ L# F1 x+ M2 I
也只能约束公办学校教师罢了
9 L1 @* |) k& L
没人举报,当然难以约束。这不现在在举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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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0 01:44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39#
    发表于 2024-2-27 21:33: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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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发表于 2024-2-27 21:39: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监管部门表示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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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发表于 2024-2-28 08:59: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法律规定的是限定节假日,以及各类不允许补课的情况,没说完全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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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发表于 2024-2-28 09:22: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xxxx1111 发表于 2024-2-28 08:59 ; U) r4 l+ e/ h. o
    法律规定的是限定节假日,以及各类不允许补课的情况,没说完全不允许

    % k% T3 k" O2 w1 n7 t! m- q是的,周一到周五完全不违规,现在晚自习又取消了,晚上弄个把小时,只要在政策规定时间内,
    # }0 M0 _" \4 G9 ?- e7 Q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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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楼主| 发表于 2024-2-28 09:26: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xxxx1111 发表于 2024-2-28 08:59" Z2 O$ o9 [( K5 Y
    法律规定的是限定节假日,以及各类不允许补课的情况,没说完全不允许
    ' L, S+ ~$ C# j; f" `
    按照政策,就是完全不允许,你看谁现在敢明目张胆地课外给学生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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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发表于 2024-2-28 09:30: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教育局太忙了,没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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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发表于 2024-2-28 10:30: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心比天高 发表于 2024-2-26 15:02 ) C: k4 h% Y& t8 H; z, H8 [; u
    新东方英语,规模大吗?允许开办了吗?照样关门了!
    5 S* Q8 F8 k5 [$ t+ p7 ?% Z
    姜堰北大街的新东方依然是在违规搞英语学科类培训,都是利用周末的时间上英语课,一节课200元,身边好几个孩子都在那里学,教育部门视而不见吗?9 B# P0 J. T% z3 m( J( D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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