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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讨论] 请天目山街道尊重业主,停止侵权行为!@姜堰区委@姜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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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10 23:12: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心比天高 于 2024-3-10 23:20 编辑
  K+ F6 e. n# B1 P8 G& j+ `# h% S: \, i! Q9 @9 \  X! ?
本人为香溪美地18号楼业主,现举报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侵犯业主私权和生命权,擅自对我们购买和居住的住宅楼一层架空层,私自进行改建。0 H  j2 m+ c/ V
7 J' F% v; j, w  g5 ?
今天下午以及晚上,已有其它业主和我联系,以及业主群里的反应,均有业主表示,对他们来我们楼下砌墙私自改建我们的住宅架空层,表示根本不知情和反对。
! U5 u  J, W; D# `' Z2 o. w
5 v8 x5 y  H9 w# w& \$ F我们18号楼架空层,本来没几部电动车在下面充电,现在被天目山街道私自改建后,意味着以后,小区其它楼的住户,都会把电动车弄来我们楼下充电。也就是说,这样一来把我们18号楼的一层,变相沦为了小区电动车充电室,难不成是把我们这,当电动车充电棚用起来了,我们楼上这么多住户,谁不要命?到时候,那么多电动车停在楼下一起充电,谁敢保证不发生火灾!你们所谓的隔离,能有多大的效果了?一旦发生火灾,把我们18号楼的梁、墙烧膨胀了,变为危楼,你们天目山街道负的起责任吗?4 t; a6 F+ z) I# o# W! T8 I( P- Y+ Q

$ q' C% Y/ H! E% W8 C: ]恳请我们的姜堰区委领导、区纪委领导明查,对于姜堰天目山街道对我们购买的住宅楼架空层进行改造,我们不知情也不同意!已侵犯业主的私权和生命权!: ~0 [' y7 S0 J" {5 w2 G& v
2 l7 D- ~+ g# P! {

' x, a3 `3 \' @( Z+ Z# }. F) W# P8 Z5 l! F
. z7 ?7 V+ J/ l  |$ q% P
" N( X$ M. F2 m6 N6 r
) ]) F- y/ s1 j- {8 ~/ o, R
! g" g/ o5 f0 x- B
4 p7 u9 n3 w+ {& |: M7 K

* F! R" W" X5 K2 n# o$ b% ~$ j! n* j6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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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1 09:28: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姜堰区纪委的大老爷在哪里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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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1 09:41: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架空层设电动车充电间安全隐患极大,顶一下。
* K2 v: J1 U( p) x7 e3 y; f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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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8:09: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honorise 发表于 2024-3-11 07:53
( h. u" |. `8 N' ^4 k% K7 d8 l在这里发没有意义,可以电话市长热线投诉,最起码还有一些反馈
1 ~0 L& U/ _% z0 {  }
不解决,我天天发,天天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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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0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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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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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20:14: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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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19:24: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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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 `' B) R. }& R/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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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14:53: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唉,小地方,政务属于不公开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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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2 11:51: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1 ?- J& y* H. F6 f2 s较个真啊,我觉得逻辑是这样的:如果这个业委会(先不谈其真假)同意了该小区架空层防火分隔改造工程,那 ...

    / X5 ]" K* [+ w0 Q2 ^; m7 ]即使业委会同意,那也要出公告的。其次架空层用途也不是停车的,只是因为停车多了成了既定事实。现在要改造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变更设计用途,这不用经过设计单位么。更何况还牵扯整栋楼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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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2 11:36: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提高安全系数不应该是禁止电动车在架空层充电吗?南京的教训吸取得看来还不深刻!消防大队的发言人呢,用你们专业的语言出来解释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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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09:11: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直接去住建局找他们去,我们不惹事但是也不怕事,冲进住建局大楼去质问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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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3 01:34: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典型的侵权行为
    6 X, z! }- Z7 K. W$ u3 \2 C老小区加装电梯还要本单元业主全体同意了7 W" l+ r, ^" z2 u. X: j9 l
    有一个不同意,都不行
    + v7 T3 z! j; E2 ?- m0 s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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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楼主| 发表于 2024-3-14 09:34: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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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3-20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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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发表于 2024-3-13 22:24: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武汉
    特约评论员 发表于 2024-3-13 01:34
    0 _9 R6 O# J2 F7 W1 b4 F典型的侵权行为) r; x+ r9 e  d
    老小区加装电梯还要本单元业主全体同意了
    # H* e; }' k0 a7 ^+ n* _/ C有一个不同意,都不行
    ( f* U/ S* \1 e/ B) j5 ?6 b7 ]- v
    现在是只要有2/3的同意就行了,这才是混账事儿,也不知道哪个**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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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0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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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43#
    发表于 2024-3-13 17:29: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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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发表于 2024-3-13 10:09: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镇江
    物业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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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发表于 2024-3-13 09:51: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我们这把绿化扒了盖车棚,新鲜空气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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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楼主| 发表于 2024-3-13 09:33: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特约评论员 发表于 2024-3-13 01:34& ]+ l7 I( l) V: R7 ?; [* R
    典型的侵权行为
    2 h2 u* N( U- y& I( Z. D老小区加装电梯还要本单元业主全体同意了. t( E0 j" h. K' V& \
    有一个不同意,都不行

    + F. \. n/ b6 h$ b$ x$ `6 m3 W是的,一楼架空层,是我们的公摊面积,我们业主自己花钱买的,凭什么任由别人来改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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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发表于 2024-3-13 08:06: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街道社区不能因为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大就随意弄违建,侵犯业主权益。干脆这18号楼所有业主把架空层分了吧,每家装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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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28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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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发表于 2024-3-13 08:00: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借口也好,理由也罢,业主的权益还是不容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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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楼主| 发表于 2024-3-12 12:46: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心怀姜堰 发表于 2024-3-12 12:264 q9 m9 f! x0 N6 _
    天天发,不如干脆点直接去法yuan走行()政su讼,人部门该回的也回了

    7 Q) B$ X6 p. m8 I! {+ m天目山街道回复的什么?答非所问!我问的是,作为我们的公摊面积,他们有什么权利来私自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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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0-1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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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35#
    发表于 2024-3-12 12:26: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罗塘市民 发表于 2024-3-11 23:52
    3 v. I" ]* [& i+ a( @" M: z内容不参与评论,你这询问的主体一看就是法盲,街道办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主管部门是政府;纪委是党的监察机 ...
    # @, q2 x$ z1 g5 Y
    天天发,不如干脆点直接去法yuan走行()政su讼,人部门该回的也回了% I: _, P) J8 v" M0 U0 u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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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2 12:05: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g& h4 C* M3 O4 _
    较个真啊,我觉得逻辑是这样的:如果这个业委会(先不谈其真假)同意了该小区架空层防火分隔改造工程,那 ...
    * e% [8 }: z" H, ~' r+ j
    你真是搞笑,我们业主的产权,还相关部门来改造是合法合规的!4 C! N' E3 y: X- T5 S

    5 ]" v, `, c8 j7 m3 y你怕滴是相关部门派来洗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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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楼主| 发表于 2024-3-12 12:02: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o1 T$ A9 t0 J, D. p% u; ]
    较个真啊,我觉得逻辑是这样的:如果这个业委会(先不谈其真假)同意了该小区架空层防火分隔改造工程,那 ...
    : E+ j& E  f; n5 b! O- U) u
    连业主都不知情和同意,业委会可能同意吗?
    ; {+ X. L" m9 d% F7 n7 a! R. X7 ]* n3 ?& u. }
    你自己啥都不懂,不要胡说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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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楼主| 发表于 2024-3-12 12:00: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5 m9 C4 B4 e' |$ ]# s- ~+ p7 ?5 W较个真啊,我觉得逻辑是这样的:如果这个业委会(先不谈其真假)同意了该小区架空层防火分隔改造工程,那 ...

    - M4 e% U  `, d0 ~, |业委会假的就是假的,什么叫先不谈真假!/ ~+ X/ p  A+ U7 ~, e
    ; g$ ?0 H1 E" V- V( c. S. @
    退一步讲,业委会有什么权利同意改造?他不得征求我们18号楼业主同意吗?他说可以改造就可以改造?业委会是为业主服务的!也不是刷官僚主义的!- p  v1 f; n3 ?- [* c2 c/ ?) M5 J) n

    ; w! n9 q+ a8 f) \另外你要搞清楚,改造的是我们18号楼的架空层,我们这个架空层,是我们18号楼业主的公摊面积,使用权按律说,仅归我们18号楼业主所有,不属于全小区的公共部分!: U! g3 V( J* U$ W) l
    + e0 K! X. w9 f. R; n, c
    6 i% i  X6 I1 U

    3 p  \! |5 k9 h' {+ T* e* Y. Z
    % l! ]+ K6 J2 F9 O: o" r% O; R( P+ h4 v! E/ k9 ~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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