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三水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查看: 24552|回复: 4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话题讨论] 请天目山街道尊重业主,停止侵权行为!@姜堰区委@姜堰区纪委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3-10 23:12: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心比天高 于 2024-3-10 23:20 编辑
8 D* [% A5 J  X, N, k4 c: A( `" Q) U3 h+ a3 V3 b
本人为香溪美地18号楼业主,现举报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侵犯业主私权和生命权,擅自对我们购买和居住的住宅楼一层架空层,私自进行改建。% J7 ^9 Z# I' o- t' G# B5 V
5 h; \3 _1 b+ |7 p2 I8 b0 X
今天下午以及晚上,已有其它业主和我联系,以及业主群里的反应,均有业主表示,对他们来我们楼下砌墙私自改建我们的住宅架空层,表示根本不知情和反对。
/ p+ w  E3 G' y& H
% N& c6 S3 j' G6 M. G6 ^我们18号楼架空层,本来没几部电动车在下面充电,现在被天目山街道私自改建后,意味着以后,小区其它楼的住户,都会把电动车弄来我们楼下充电。也就是说,这样一来把我们18号楼的一层,变相沦为了小区电动车充电室,难不成是把我们这,当电动车充电棚用起来了,我们楼上这么多住户,谁不要命?到时候,那么多电动车停在楼下一起充电,谁敢保证不发生火灾!你们所谓的隔离,能有多大的效果了?一旦发生火灾,把我们18号楼的梁、墙烧膨胀了,变为危楼,你们天目山街道负的起责任吗?: R# R- m5 ]) m: v
+ F  b8 _1 q% n, t
恳请我们的姜堰区委领导、区纪委领导明查,对于姜堰天目山街道对我们购买的住宅楼架空层进行改造,我们不知情也不同意!已侵犯业主的私权和生命权!6 J7 [; z3 O. k! b* w& {
4 r1 T8 c: X5 G4 j

  y7 u0 j0 v/ U0 @; y0 M( G
" P  N7 U2 R7 }
  r4 @$ P6 Q: G( A3 w7 {2 k0 q2 p" t, i2 T! c4 p( ]' ]
( H+ v% G- ?0 l3 ?- j" Y) h( d
. ^1 c- b4 ?  s" C6 m
- _0 l: @7 ~" h( L* p
+ Q* |8 y6 X$ y( F, n8 ?

  i) Z9 G; e7 Z" P

666.jpg (63.04 KB, 下载次数: 16)

666.jpg

12.jpg (197.39 KB, 下载次数: 15)

12.jpg

15.jpg (156.08 KB, 下载次数: 13)

15.jpg

2222.jpg (173.75 KB, 下载次数: 22)

2222.jpg

3333.jpg (179.73 KB, 下载次数: 13)

3333.jpg

4444.jpg (169.56 KB, 下载次数: 17)

4444.jpg

5555.jpg (160.71 KB, 下载次数: 16)

5555.jpg

14.jpg (156.37 KB, 下载次数: 16)

14.jpg

22.jpg (177.92 KB, 下载次数: 16)

22.jpg

23.jpg (215.71 KB, 下载次数: 14)

2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推荐
发表于 2024-3-11 09:28: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姜堰区纪委的大老爷在哪里出来走两步!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推荐
发表于 2024-3-11 09:41: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架空层设电动车充电间安全隐患极大,顶一下。  P6 ?* }" z7 G& [6 N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8:09: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honorise 发表于 2024-3-11 07:53
' @: q& g/ Z& ]2 i& @在这里发没有意义,可以电话市长热线投诉,最起码还有一些反馈

, F. o! M7 _4 C1 Q+ i5 }不解决,我天天发,天天曝光!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0 01:44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推荐
    发表于 2024-3-11 20:14: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支持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推荐
    发表于 2024-3-11 19:24: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支持
    8 [: u2 R) t8 e# h; K# o+ S6 x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推荐
    发表于 2024-3-11 14:53: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唉,小地方,政务属于不公开范畴。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推荐
    发表于 2024-3-12 11:51: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h- a+ ]) ?% M1 B; R) i- P9 [
    较个真啊,我觉得逻辑是这样的:如果这个业委会(先不谈其真假)同意了该小区架空层防火分隔改造工程,那 ...

    $ w9 t" {7 |) H  O1 y即使业委会同意,那也要出公告的。其次架空层用途也不是停车的,只是因为停车多了成了既定事实。现在要改造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变更设计用途,这不用经过设计单位么。更何况还牵扯整栋楼的利益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推荐
    发表于 2024-3-12 11:36: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提高安全系数不应该是禁止电动车在架空层充电吗?南京的教训吸取得看来还不深刻!消防大队的发言人呢,用你们专业的语言出来解释一下吧。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推荐
    发表于 2024-3-11 09:11: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直接去住建局找他们去,我们不惹事但是也不怕事,冲进住建局大楼去质问他们!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推荐
    发表于 2024-3-13 01:34: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典型的侵权行为
    6 ]! i1 b- a5 f- D' k老小区加装电梯还要本单元业主全体同意了
    8 w; e' Y' e. A0 \- I. X有一个不同意,都不行# v4 _( M4 Z6 q9 Q; ~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24-3-11 00:2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各级部门都回复了,老发有意思吗?
    $ T+ w0 d: }" h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2:5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心比天高 于 2024-3-11 03:03 编辑
    " E6 N* V3 |0 f& {: U
    吃菜de** 发表于 2024-3-11 00:28
    & u) K1 H. I( H/ s各级部门都回复了,老发有意思吗?
    3 s1 V! I# x' o. m' W
    回复有什么用,他们未经业主同意,改建业主住宅,侵犯业主权利,影响业主生命安全!/ @# t. i2 A) B% g, O. b* S* [7 @+ b
    我想问问天目山街道:我们业主住的房子,是你们买给我们住的吗?你们想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就这么一手遮天?!! Q1 M" c$ Z  [( 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24-3-11 06:33: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发这些没啥用,大家都不停电动车,那砌墙就没啥意义# V$ P7 K& x" {$ {* }) S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0 15:59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发表于 2024-3-11 07:53: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在这里发没有意义,可以电话市长热线投诉,最起码还有一些反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0 13:35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6#
    发表于 2024-3-11 08:03: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24-3-11 08:11: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24-3-11 09:02: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顶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3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55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1#
    发表于 2024-3-11 09:21: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24-3-11 09:44: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镇江
    乖乖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24-3-11 10:50: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中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ZF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