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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讨论] 请天目山街道尊重业主,停止侵权行为!@姜堰区委@姜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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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10 23:12: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心比天高 于 2024-3-10 23:20 编辑
# f: @' k  W* Z1 S2 O9 x
, z$ F7 M( `! j8 w! `0 b本人为香溪美地18号楼业主,现举报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侵犯业主私权和生命权,擅自对我们购买和居住的住宅楼一层架空层,私自进行改建。
3 J: ]2 m5 x/ L, z9 X4 r0 ~6 K) v; O+ ^! E
今天下午以及晚上,已有其它业主和我联系,以及业主群里的反应,均有业主表示,对他们来我们楼下砌墙私自改建我们的住宅架空层,表示根本不知情和反对。
' \& ]( ~# s2 A* `. s: Z$ T. E. l! U) `
我们18号楼架空层,本来没几部电动车在下面充电,现在被天目山街道私自改建后,意味着以后,小区其它楼的住户,都会把电动车弄来我们楼下充电。也就是说,这样一来把我们18号楼的一层,变相沦为了小区电动车充电室,难不成是把我们这,当电动车充电棚用起来了,我们楼上这么多住户,谁不要命?到时候,那么多电动车停在楼下一起充电,谁敢保证不发生火灾!你们所谓的隔离,能有多大的效果了?一旦发生火灾,把我们18号楼的梁、墙烧膨胀了,变为危楼,你们天目山街道负的起责任吗?) X) ~7 ~. h6 _

  I; G+ y2 |+ Q2 ]恳请我们的姜堰区委领导、区纪委领导明查,对于姜堰天目山街道对我们购买的住宅楼架空层进行改造,我们不知情也不同意!已侵犯业主的私权和生命权!
+ t4 `9 |# x* Q- i, B
. r$ f* Y" H/ q
  t3 K) _: f- K; ?
- Q; [$ I- H4 t! }' J( s+ L0 N
# }# @/ v( ~: x( m* B: G" d4 ]
/ m2 x' i1 s5 e. @5 f8 V- Q  g+ E+ g+ w" N/ F
. h2 M& `* _! G+ r) N4 }8 y7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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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1 09:28: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姜堰区纪委的大老爷在哪里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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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1 09:41: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架空层设电动车充电间安全隐患极大,顶一下。0 K: p  x0 R"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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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8:09: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honorise 发表于 2024-3-11 07:53
5 Z8 U" A; Z# U在这里发没有意义,可以电话市长热线投诉,最起码还有一些反馈
3 a# I( i/ a8 E
不解决,我天天发,天天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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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0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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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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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20:14: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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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19:24: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支持8 Y3 J/ G7 |; u' i1 N/ W% i- t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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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14:53: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唉,小地方,政务属于不公开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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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2 11:51: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Outlander 发表于 2024-3-12 11:25+ }& |& N$ w3 F# t
    较个真啊,我觉得逻辑是这样的:如果这个业委会(先不谈其真假)同意了该小区架空层防火分隔改造工程,那 ...
    3 _) J9 L0 x! P7 {) \3 Z
    即使业委会同意,那也要出公告的。其次架空层用途也不是停车的,只是因为停车多了成了既定事实。现在要改造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变更设计用途,这不用经过设计单位么。更何况还牵扯整栋楼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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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2 11:36: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提高安全系数不应该是禁止电动车在架空层充电吗?南京的教训吸取得看来还不深刻!消防大队的发言人呢,用你们专业的语言出来解释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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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1 09:11: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直接去住建局找他们去,我们不惹事但是也不怕事,冲进住建局大楼去质问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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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13 01:34: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典型的侵权行为7 S, N6 |/ X/ ?5 D0 P
    老小区加装电梯还要本单元业主全体同意了
    $ n& i' R% ~; \0 o有一个不同意,都不行' [5 K5 r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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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24-3-11 00:2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各级部门都回复了,老发有意思吗?
    . ?% N. P: U-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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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2:5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心比天高 于 2024-3-11 03:03 编辑
    ( s" c, S/ p' Z/ y  j2 B+ J
    吃菜de** 发表于 2024-3-11 00:28
    " I6 m7 N6 s( `各级部门都回复了,老发有意思吗?
    5 x0 ^( Q; N( Z) e3 M; p( H
    回复有什么用,他们未经业主同意,改建业主住宅,侵犯业主权利,影响业主生命安全!
    5 Z) p# f& R& N3 h" x- U6 \我想问问天目山街道:我们业主住的房子,是你们买给我们住的吗?你们想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就这么一手遮天?!
    7 t: \# g4 E' w# P5 X: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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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24-3-11 06:33: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发这些没啥用,大家都不停电动车,那砌墙就没啥意义& f. q4 ~5 @! o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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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30 15:59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发表于 2024-3-11 07:53: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在这里发没有意义,可以电话市长热线投诉,最起码还有一些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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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0 13:35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6#
    发表于 2024-3-11 08:03: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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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24-3-11 08:11: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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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24-3-11 09:02: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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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11#
    发表于 2024-3-11 09:21: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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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24-3-11 09:44: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镇江
    乖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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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24-3-11 10:50: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中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ZF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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