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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 咱姜堰现在小区的地下车位可以办产权证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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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26 15:59: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现在只有车位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属于开发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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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5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44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24-3-26 19:30: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要是人防车位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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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3 天前
  • 签到天数: 91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24-3-27 09:11: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谁办过了,把车位证的描述发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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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4-3-27 15:48: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jstz 发表于 2024-3-26 19:30
      {. x2 P4 r. U  K2 ]) s- U1 p! F要是人防车位怎么**?

    : R& o( z( L  S+ u人防车位产权是国家的  我说的是普通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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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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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24-3-27 16:33: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这个问题,我打过12345,住建局、规划局、税务局相互推诿,叫我拿合同,说我的合同没用只有使用权,可是开给我的发票却是不动产发票
    " s* Y9 u* C4 T5 B; Q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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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24-3-27 16:39: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荣誉勋章 于 2024-3-27 16:58 编辑 / _; |/ j! d' v  g" e" u: W
    jinyank 发表于 2024-3-27 16:33
    " f% t# R% O! `" H5 X& k这个问题,我打过12345,住建局、规划局、税务局相互推诿,叫我拿合同,说我的合同没用只有使用权,可是开 ...

    # M. k8 i- r4 g8 j/ C$ {你这个发票是购房全额的发票,还是针对车位费用的发票?如不涉及人防车位的问题,这个车位的使用权年限等同于你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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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24-3-27 16:54: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荣誉勋章 于 2024-3-27 17:03 编辑
    5 e- a* P1 c8 o( W6 [* g3 U2 t: L
    jinyank 发表于 2024-3-27 16:332 N* N8 i# b1 s5 G0 N
    这个问题,我打过12345,住建局、规划局、税务局相互推诿,叫我拿合同,说我的合同没用只有使用权,可是开 ...

    % V" j( h' @5 f/ L6 q4 \: r   这个情况之前省税务局有个网上答复,主要精神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三)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合同上载明为出售车位使用权,但按照销售不动产开具发票,也是符合规范要求的。0 |4 ~& i% }" |0 ]' w
    ( V; M9 u1 [0 e  T* ^( A4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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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7 15: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8#
    发表于 2024-3-27 20:05: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荣誉勋章 发表于 2024-3-27 16:39
    * g: u8 X0 |2 W* S你这个发票是购房全额的发票,还是针对车位费用的发票?如不涉及人防车位的问题,这个车位的使用权年限等 ...

    # S/ \# m, f4 Q1 c单独车位的发票,开的是不动产发票,说我合同不是销售合同,为什么正规不动产销售发票能开得出来5 j) h' @; _" l. }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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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楼主| 发表于 2024-3-27 20:16: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jinyank 发表于 2024-3-27 16:33
    - d# ~: L% x5 H/ x' `# S这个问题,我打过12345,住建局、规划局、税务局相互推诿,叫我拿合同,说我的合同没用只有使用权,可是开 ...

    1 a, C1 N2 |8 w还有个问题,要是哪一天开发商突然暴雷了,业主只拥有使用权的车位是不是也会被收回拍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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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24-3-28 01:24: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Stan 发表于 2024-3-27 20:165 Y1 F8 p% e3 U& t9 a7 U, R$ `! s
    还有个问题,要是哪一天开发商突然暴雷了,业主只拥有使用权的车位是不是也会被收回拍卖了?
    ( F! l, I8 s; |$ x
    这个问题没法一概而论,要看具体合同内容和所在小区停车位实际权属。关于永久使用权车位转让合同,有的法院认为实质上是车位买卖合同,也有的法院认为就是单纯转让使用权的合同,但就算退一步讲,就算是房主只有车位使用权,若车位所有权发生变动,按照物权基本原理,后形成的的这个所有权不得对抗形成在先的用益物权(即不影响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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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24-3-28 01:27: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jinyank 发表于 2024-3-27 20:05
    : G. v- n: b& z2 D单独车位的发票,开的是不动产发票,说我合同不是销售合同,为什么正规不动产销售发票能开得出来
    * W# b: `/ K& K( j( a
    转让车位使用权,其合同性质确实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但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开票按不动产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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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24-3-28 01:38: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Stan 发表于 2024-3-27 15:48
    ; n1 t0 q; D) p! O. F" w/ y* {人防车位产权是国家的  我说的是普通车位

    6 U+ p/ N' G% N6 m5 Z7 F类似的争议案件很多,判决结果也不统一,主要还是看合同约定具体内容,以及法院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掌握,确实也是比较有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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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24-3-28 01:53: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jinyank 发表于 2024-3-27 16:339 U6 U4 y& R& I0 J2 s; t: K& s
    这个问题,我打过12345,住建局、规划局、税务局相互推诿,叫我拿合同,说我的合同没用只有使用权,可是开 ...

    3 M7 l6 j. k+ v2 K1 T, b* e6 F这问题找他们没用,去了都说这是你们合同约定的内容,如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他们也不好干预。所以,很多此类问题往往最后都要通过诉讼解决。但因为具体情况,合同条款千差万别,各地的不同的判例不足以完全拿来参照。只能说为了避免纠纷,买房的时候这些问题都要谈清楚,能明确的明确下来,不然以后有得扯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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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24-3-28 06:25: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Stan 发表于 2024-3-27 20:16
    ' K! y& g8 G5 D5 w. A& u还有个问题,要是哪一天开发商突然暴雷了,业主只拥有使用权的车位是不是也会被收回拍卖了?
    6 [9 ]8 V. o7 S( f( N# B
    有没有产权没什么区别,七十年产权的房子业主能说了算?就中国这房屋质量能挺过四十年就不错了,我3.5w买的车位香得很,要啥产权证,主要是姜堰把没产权的车位卖出了产权证的价格,这是欺骗购房者,姜堰市中心黄金地段的无产权车位都不应该超过5w一个,多一分钱就是抢劫
    8 o6 T, m7 j2 {, O8 D" w5 A!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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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24-3-28 06:32: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Stan 发表于 2024-3-27 20:16
    - M. V( n& r5 c5 R) L" ~, D" j- X还有个问题,要是哪一天开发商突然暴雷了,业主只拥有使用权的车位是不是也会被收回拍卖了?

    + V  l8 B+ Y1 c0 Y3 e只要你房子拿到手了,跟开发商暴雷就没有关系了,再说了中国有几家开发商能活过十年二十年的
    ( f, |: r+ |& e.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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