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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关注] 姜堰一男子因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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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1-9 09:1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2018年10月28日,发生在重庆万州的22路公交车坠江事件燃爆网络。随着车载监控视频的公布,真相大白于天下,很多人唏嘘不已:一人错过了一站,15人错过了一生。
  其实,在我们身边早就发生过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一幕。
  同样因为坐过站,同样驾乘合计15人,同样发生在一座桥上,但姜堰的这群人很幸运,因为司机处置得当,15名乘客仅受到不同程度的惊吓,未发生任何事故。抢夺方向盘的王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姜堰法院判处刑罚。
  2019年1月3日,姜堰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于2017年12月19日7时许,在号牌为苏MM6306的803路公交车上,因停车事宜与司机唐某发生口角,当该车行驶至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姜溱路洲东大桥时,被告人王某抢夺该车方向盘,致车辆失控偏离车道。
  姜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抢夺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致车辆失控偏离车道,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由于被告人王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等情节,且是初犯,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所在社区同意其进入矫正,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官寄语:每个人都要有敬畏心理,既要敬畏生命,也要敬畏法律。切记冲动是魔鬼,任何时候都不要被烦躁、暴怒的情绪控制,更不要丢了理智,做出害人害己的事,以免抱憾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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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u" L' ~. D+ @' q+ V0 v'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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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28 07:30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沙发
    发表于 2019-1-9 09:22: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这种事怎么老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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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9-1-9 10:01: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抢方向盘的弱智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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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昨天 08:55
  • 签到天数: 220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9-1-9 10:12: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个别公交司机过度刺激乘客,一副我是大哥,这车怎么开,怎么停,我说了算,你愿意就上,不愿意就滚蛋。也是引起乘客发怒的原因。
    8 m3 E, M# _& `# }- g+ Q9 \, n4 e% \. r但不否认,大部分司机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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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昨天 08:55
  • 签到天数: 220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5#
    发表于 2019-1-9 10:19: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陪谁去流浪 发表于 2019-1-9 10:169 q" ]& x# D' g+ C2 X! I: K
    以前816路司机个个拽的二五八万似的
    ; J& V5 n* O9 p0 {现在大半换了溱潼的司机态度好泰多
    3 k: U  ?( z/ |5 ]' T: }
    恩,我老娘就对其中一个司机评价很高,主动提醒上下车慢点,主动提前询问下车地点,孩子在车上要小便会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停下来让下去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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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9-1-9 14:45: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判的太轻,恰如不成判,没有警示作用!
    4 ^# x) u; E$ H& \2 `" a
    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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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3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45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7#
    发表于 2019-1-9 15:09: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前年的案子到今年才开始审理?这效率不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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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11 13:1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19-1-9 19:20: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你的头像要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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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9-1-10 08:17: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缓刑什么意思   
    - t: i5 Z/ s7 z/ d  v
    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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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9-1-10 08:38: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轻了" P: r8 T. ]& d# W3 m
    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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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19-1-11 07:35: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两高一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等行为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y5 F  L5 b" [( w
    , E: A" e: ]5 p
    2019年1月10日,澎湃新闻从公安部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保障力度。
    ! d1 m2 `8 o7 @& ?7 |2 Y) ]: O  P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2018年重庆市“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引起全社会强烈关注,加强公交司机安全防护、严惩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呼声高涨。为依法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在全面汇总分析近年来妨害安全驾驶刑事案件的发案数量、涉案罪名、判处刑罚、行为表现、案发环境、危害后果等情况的基础上,起草印发了《意见》。0 ?+ @3 r' C" F1 J5 c0 y
    《意见》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妨害安全驾驶和公共秩序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要求。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乘客针对其他人员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妨害交通运营秩序、影响行车安全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寻衅滋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V  [/ t% L7 c% {" |$ F$ r7 }) H《意见》强调,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置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同时,鉴于实践中少数驾驶人员与乘客发生纷争后不能理性应对,而是违规操作或者擅离职守与乘客发生冲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意见》规定对实施此类行为的驾驶人员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此外,为鼓励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务人员和乘客与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及时制止侵害驾驶人和乘客的行为,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严重危害后果发生,《意见》还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作出了原则规定。# m& w6 b; r9 j0 Z" u/ _& p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公共交通工具行驶速度、通行路段情况、载客情况、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大小、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全面准确评判,充分彰显强化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价值导向。同时,要强化宣传警示教育,通过发布案件进展情况、以案释法、褒扬见义勇为行为等方式,向全社会传递公安和司法机关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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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9-1-11 12:47: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两高一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等行为一般不得适用缓刑_法治中国_澎湃新闻-The Paper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3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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