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新(改扩)建学校38所,其中幼儿园19所、义务教育学校19所。
! Q) g, B3 x2 X4 R. F, A5 q◎ 2. 新创省优质园8-10所,省优比例保持85%以上,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1-2个。 . ?$ m4 G. Z! J% d+ ]
◎ 3. 深化教育集团、教育联盟、学区管理和跨区域教育共同体等“名校+”模式,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1-2个。
! F& ?4 F1 |7 r/ c) i: X◎ 4.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品质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建设省首批高品质示范高中培育对象1所,新创四星级高中1-2所。 / h* a2 X5 z; U9 o/ Z: A/ K& R
◎ 5. 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引导支持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教育教学实训基地,新增省现代化示范校1所、现代化实训基地2个、校企合作项目5个。 9 i+ y5 x+ w5 O Q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