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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卫生院组织学习《江苏省广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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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8 09:26: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wswsylh 于 2019-3-18 09:27 编辑 6 g6 \. ]. W# f/ D: N  k9 w1 h6 _& u!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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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卫生院组织学习《江苏省广告条例》
        3月15日下午,王石卫生院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学习新版《江苏省广告条例》,会议由该院副院长孟咸云主持,全院职工约30人参加了会议。
       新版《江苏省广告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内容共分七章,该院副院长孟咸云就第二章广告内容、第五章监督管理和第六章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指出,当前互联网、移动终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告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付费搜索、推销电话、广告弹窗等无孔不入,让公众深受其扰。新版条例剑指当前广告乱象,针对保健品虚假宣传、付费搜索、广告骚扰电话等作出详细规定,强化对新媒体广告的管理,明确保护个人不受商业广告侵扰的权利,强调“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电子信息等方式,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该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变相发布广告情形,细化了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形,新增保健药品以及其他食品广告准则,同时,对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提出多处约束。
       通过此次学习,职工纷纷表示,对新修订条例中一些重大的变化有了清晰的了解,正确认识了广告与广告活动的性质与功能,切实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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