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三水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zzw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城建规划] 嘉中名苑业主无法停车(住建局已答复)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19-4-12 07:53: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无题 发表于 2019-4-11 10:419 M9 Y3 T2 ]  h) e; Z' r: t: e
车子这么多,有的有两部车,不统一管理咋行,买得起车,地下车位弄不起?
  F% b- w/ l+ }  W
这个还真是的,现在一个5万就可以买到一部二手车,但5万不一定买得到一个车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19-4-12 11:37: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曲江路本来就是断头路,停个车又没啥,还不是碰到某院利益。小民敢跟组织争利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发表于 2019-4-12 18:12: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我也是业主,小区内部坚决不要停车,我现在是租的车位。其实那后边划线停车很不错的/ A) r; X) t0 Z) C$ K% T* M) D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发表于 2019-4-12 18:16: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地下车位本来就是开发商敛财的工具; M: t( _& u# h2 a) b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5#
发表于 2019-4-12 23:29: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嘉中名苑车位多少钱一个?+ R( s% d- D  t5 S" D
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19-4-15 10:49:16 |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查,嘉中名苑人防工程项目于2010年立项建设,建筑面积为9870㎡。其中依法配建人防工程面积为5870㎡,位于该项目地下室南侧与北侧,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部,平时作为自行车库使用,并无汽车停车位。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建设的人防工程面积为4000㎡,位于该项目地下室西侧,战时为物资库,平时作为停车场使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此类人防工程的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可依法进行出租、出售、使用,受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我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情况,该小区所出售的人防车位均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建设的人防工程,其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依法进行出租、出售、使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3-20 14:15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37#
    发表于 2019-4-15 11:02: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8#
    发表于 2019-4-15 11:31:00 | 只看该作者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拟出租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承租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给未购买或者未受赠车位、车库的业主,每户业主只能承租一个车位或者车库。目前我局已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同意拿出部分车位用于租赁,近期将签订租赁合同。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9#
    发表于 2019-4-16 13:25: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领导,车位可以办到产权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0#
    发表于 2019-4-16 13:32: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小区所出售的人防车位均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建设的人防工程,其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依法进行出租、出售、使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
    发表于 2019-4-16 13:33: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zzw 发表于 2019-4-11 13:35: D6 H5 m4 J# E2 ~
    小区公共区域本就属于全体业主,供业主使用!姜堰就是因为你们这些傻子,不知道争取自身权利,让无良开发 ...
    8 b1 V  w' n- g: ^( y" l" |1 N
    小区所出售的人防车位均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建设的人防工程,其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依法进行出租、出售、使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2#
    发表于 2019-4-16 13:37: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可以出售?那就好办产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3#
    发表于 2019-4-16 13:42: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wx_q4LQYVVv 发表于 2019-4-16 13:37
    " N9 \+ W1 ~/ g" ]8 z8 s( M3 `, y可以出售?那就好办产权。
    ) N: q7 {7 f7 D$ P! G& g
    你想的太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4#
    发表于 2019-4-16 14:04: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究竟能不能办产权啊?如不能办产权的车位能买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