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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7 11: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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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特别存在 于 2019-4-27 11:38 编辑 2 X$ Y- L2 l5 S& r/ I8 L$ S' V4 _
$ v6 l* C! r& y6 v 西安我待过,我所在小区物业根本不提供筹建业委会的便利,不给任何业主的联系方式,甚至阻挠业主的宣传和征集签名。业主为了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拉条幅宣传,业主志愿者30层楼一层层的扫楼,挨家挨户的拜访宣传求签字,甚至有些业主捐款筹办经费,和物业各种斗争。好不容易筹集到1000多户业主的签名和联系方式。, } T& w- x& _
& G+ ]* O4 Q: A! u2 t7 } 然后到了街道办相关部门办成立手续,竟然被街道办以没有用他们的专用表格拒绝。可是之前,业主是去街道办咨询过的,并没有说要用专用表格的。到这里业主终于知道了,基层机关和物业之间的关系并不简单,他们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真正代表业主的业主委员会筹建不了,不想多说了,原因真的很复杂。$ |5 r2 [) N3 ~. [4 |1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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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我也待过。 你说上海小区是普遍筹建了业主委员会,而且行使了监督物业的职能,这是事实。因为上海和其它城市情况都不一样,上海是政府统一要求街道办为责任主体,必须完成各小区的业委会成立,政府定量考核过这事。是权力机关自上而下的要求和布置。而其它城市,都是业主自发组织,自下而上的成立业委会,要突破物业的利益纠葛,甚至基层主管部门的刁难,其难度可想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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