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x( m7 V0 O 张KOUKOU事件当时轰动啊,可以看看 |
后续赢了吗? |
后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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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
橘子 发表于 2019-12-21 16:39* u+ d8 F& d% ?8 E# U# F* X 你说得对。等我忙完手头的工作,一心一意做这个事情。 |
本帖最后由 我也是宝宝 于 2019-12-20 15:41 编辑 + r/ B7 s8 |3 |4 X& ], m, D5 e 呵呵,这次又被你们成功办结了,信访处理就是一段话,连《处理意见书》也没有了,还是一模一样的话,至始至终拿不出平坟的法律依据,不要以为你们这样敷衍的态度能漫天过海。就没有人管得了你们这些欺上瞒下的害虫,国家还有纪律监察部门。 这次梁徐街道连签“处理意见书”也不敢签了,不管你们敢不敢签《处理意见书》,总之这是你们梁徐信访处理负责人回复的,总有部门能管的了你们的。1 E% q% e9 T8 K+ ~0 |- d# J$ S , R4 a4 T) J( ]. d x/ R |
《江苏省信访条例》(2006年5月3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4 C0 g+ Q7 ]9 D6 [" F) O 第八条 信访人有权依法提出信访事项,在信访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I* R+ S5 z1 k& Y7 X (一)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 \/ N& }. g' c* X (二) 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与其信访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 |! M- @ z. W3 L* T5 v# U9 t9 _ (三)对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X3 Z: [ s% v* M3 b8 H (四)向受理和办理机关查询与其有关的信访事项的处理进展情况及结果,并得到答复;( E X! B. B( u- T& l1 u2 J0 N (五)依法提出复查、复核或者举行听证的申请。8 R; i& Q# Y2 \. b1 ?7 ] 信访人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7 |4 b2 k' m* z5 X2 x/ h 信访活动应当依法、有序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社会秩序。& z/ B1 [: y% }7 j & w% ^2 n3 J' ^; b9 C 根据《江苏省信访条例》,请姜堰区梁徐街道提供你们村委执行铲坟、半夜敲碎老百姓坟墓的法律、法规。0 \2 `4 @0 f, ]/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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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到妥善处理,就拿出你们执行铲坟的依据,没有上级部门让你们执行铲坟的依据,你们就不要在那边自说自话,说什么我们同意的,我们没有请你们来铲我们亲人的坟墓。你们执行铲坟和半夜偷偷敲碎别人坟墓也请你们拿出你们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据。 半夜派人来敲碎别人祖坟的龌龊事情也是你们政府干的事情? |
今天(2019.12.16)接到梁徐信访办工作人员电话,真是对梁徐信服办的工作人员无语,你们处理信访在没有联系信访人处理的情况下直接电话通知给信访人寄“处理意见书”的做法符合《信访管理条例》么?5 k1 Y* O, c5 |6 g- @( }& z 本次是提交上级领导部门复议,从2019.9.19提交信访申请,至今从未接到姜堰区信访部门通知本人协商处理的通知。没有联系信访人做任何处理。请姜堰区梁徐信访办先联系本人处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出“处理意见书”。 |
2019.9.29 接到梁徐镇信访办电话(0523-88520070),沟通本次信访“送达回证”的送达方式,双方商定由梁徐镇信访办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本次的“送达回证”寄给我。等待后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