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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航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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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 请求法庭尊重事实 作出公正的判决(姜堰法院已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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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1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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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61#
    发表于 2019-6-10 21:34: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嘉定区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19-6-10 21:114 O8 h  Q; Y- p. D
    反诉就看我愿意不愿意,绝对是可以的。

    ' z7 V; e7 @7 p$ i( n- g! I别跟他们客气。。。鸟物业利用国家法律来欺压老百姓,,殊不知它自己本身已经多项违规违法,,,希望判决后,小新给予大家及时公布判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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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21:42: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glandwsx 发表于 2019-6-10 21:34
      ^" J! }& x% `别跟他们客气。。。鸟物业利用国家法律来欺压老百姓,,殊不知它自己本身已经多项违规违法,,,希望判决 ...
    " G' o# i9 e. `4 k1 a
    收到判决书后,我会第一时间在论坛公布判决结果。2 f7 O( c9 E5 n3 d- v- z" `6 [3 j
    同时,再次希望法院能够尊重事实,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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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发表于 2019-6-10 21:45: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风阶拾叶 发表于 2019-6-10 11:07
    ; T+ ?. {. }* @1 o9 {. K) g你们不团结呀。成立物主委员会跟物业同不同意有什么关系?
    + _; ~- R3 s2 L# ^% R- B只要签名过数就行,你们直接开物主大会,然后成 ...

    7 ~0 ^5 w# @- r9 Z6 ~9 G成立业主委员会再换物业公司没有这么简单的,你知道泰州多少家要换业主委员会的,没有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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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发表于 2019-6-10 22:21: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开庭时应该多邀请一些业主傍听
    7 a1 M! N1 p7 v- b" X
    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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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发表于 2019-6-10 22:22: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小区内在环境,绿化,楼道,电梯内从来都是不管不问,只想着收钱,我们业主是花钱请管家的还是请的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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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发表于 2019-6-10 22:28: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顶楼主,支持楼主,交物业费可以从没说过不交,最起码要让我们业主消费者消费明明白白的,真正把服务做到位,环境搞上去,谁会天天会想着怎么打官司怎么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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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22:36: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中国人寿 发表于 2019-6-10 22:21
    0 z, F% |$ L* Y2 ~; f8 s0 T开庭时应该多邀请一些业主傍听
    8 x* F3 ^9 L. V+ E
    没有,我本着解决事情的心态去的,又不是去吵架。都没怎么通知其他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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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22:41: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dgmg 发表于 2019-6-10 22:22
    8 M$ _2 w) f& p9 G/ q( p8 D小区内在环境,绿化,楼道,电梯内从来都是不管不问,只想着收钱,我们业主是花钱请管家的还是请的大爷

    , }' k4 j1 ]* Y; `2 \- S可以说大部分物业公司都存在你说的情况,而且态度还都很强硬,感觉自己是房东,业主是租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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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22:43: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dgmg 发表于 2019-6-10 22:28* a* A' k8 A% F3 @
    顶楼主,支持楼主,交物业费可以从没说过不交,最起码要让我们业主消费者消费明明白白的,真正把服务做到位 ...
    $ r  o6 v  X: {6 U) g" |
    是的,如果服务到位,我交的心服口服。可服务一塌糊涂,却要我按原价缴纳费用,换谁都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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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发表于 2019-6-10 22:52: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支持楼主  \2 T! Y, M; E$ _3 B" a4 v0 J7 \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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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发表于 2019-6-11 00:03: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19-6-10 10:589 P) ]) I" W7 y0 D1 e. u" i/ M
    非常感谢及时回复,希望人民法院能为人民,保护小老百姓。
    1 ]8 _  I6 P. r& s, }8 I况且,我们没有无理取闹,事实真的这样。

    $ K: F1 w4 m  W我分析你所提供的证据也就是照片都是今年近三个月的,所谓的证据只能说明物业近期不作为,而你拖欠的物业费是2016年1月1日到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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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发表于 2019-6-11 00:12: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远航小新 发表于 2019-6-10 21:42
    : i7 L4 A9 c( }; g  [" M收到判决书后,我会第一时间在论坛公布判决结果。# B" I+ N, ^+ {4 O1 H
    同时,再次希望法院能够尊重事实,依法判决。

    9 F. ~. A' ~$ N% f7 H关键要从你开始拖欠物业费始就要收集物业违约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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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发表于 2019-6-11 00:17: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本人认为,物业费是要给的,违约金可以免的,物业收费高是经物价部门审批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要从新计价你个人的呼声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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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发表于 2019-6-11 00:57: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明明567 发表于 2019-6-11 00:17% G; J, _6 k5 M) W& V1 d
    本人认为,物业费是要给的,违约金可以免的,物业收费高是经物价部门审批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要从新计价你个 ...

    7 ^% z/ `& f9 C$ X! m这样的高收费其实经不起推敲,2013年蓝岳首府所谓的备案价 约等于 2019年同区域碧桂园物业价格,
    , e* U' ^6 ^1 K$ {8 z根据时间成本看出两个时间点的房价完全不对等物业成本完全不对等,怎么在2013年的时候蓝岳物业备案价就这么超前,依据的是哪条政策文件?
    5 ~+ F0 P# u# o: Q9 E8 j- [( X/ F! t9 {; L+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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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5 分钟前
  • 签到天数: 210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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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发表于 2019-6-11 01:35: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不讲道理的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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