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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10: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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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5 @& H4 B+ J. x4 a: W& e3 o
(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U3 K2 ~0 M: @: @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这其中并没有对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规定。
% @. X8 v# T3 M& }6 F- I# y《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
. {, o3 `& ]7 W1 B既然不合法,那为何还能光明正大的收费?这也许和地方性政策执行与法律要求的边界不清导致。
( H& Z+ x, g! w1 s3 r& q现在已经有很多人为这不合理收费发声。据悉,目前已经有许多城市开始停止路边收费项目。. l; G$ s1 A; l. r6 q0 \$ T) Q$ `" \
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共同营造和谐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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