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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冰曼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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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 交管部门进来解释一下(交警大队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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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20-11-6 21:23: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这种顶多城管有资格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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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0-11-6 22:59: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折叠汽车市场前景看好。4 N- T* L, `1 W% @' p4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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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0-11-6 23:17: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交管部门发言人能否跟进下3 n6 t3 }9 i; _, s$ Y0 t9 W7 x+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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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5-12 16:09
  • 签到天数: 455 天

    [LV.9]以坛为家II

    19#
    发表于 2020-11-6 23:45: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官字二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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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1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59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0#
    发表于 2020-11-7 08:00: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盐城
    bian8868 发表于 2020-11-6 15:59! @  @& s, r- T8 C3 p/ u
    交管部说划线不归我管,我只管贴条,住建局说交管部没让我划线,我就不划,

    0 R2 y, z0 i7 m0 e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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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3-20 07: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21#
    发表于 2020-11-8 07:42: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这应该是红线内的地方停车了,不归交警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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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20-11-8 09:17: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没有禁停标志怎能贴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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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3-19 08:2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3#
    发表于 2020-11-8 12:29: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现在是没有停车线的地方就不能停,何必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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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发表于 2020-11-8 16:53: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姜堰怎么了?应该是姜堰交管部门怎么了?到处开始划停车位开始收费,如果是在商场、写字楼周围设置停车收费,方便办事出行,这个大家都能理解!可为什么连体育路、荷叶路、花园路这些居民区附近都开始停车收费了?以前这些地方是违停贴条,可以理解,现在居然都开始收费?如果确实要这样,那就必须整个姜堰的马路停车位都统一开始收费,请问这对民众出行有何好处?如果怕违停,有交警贴条,你这搞个收费是什么意思?是否有悖于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初衷?那么多收费管理员工资谁发?不要一天到晚只在想着增加收入,有些收入影民生,就不担心被人戳脊梁骨?希望好好理解“为人民服务”几个字的意思!而不是一昧搞创收。这其中不缺少某些物业公司在里面搞鬼,逼着业主买停车位!提醒一句,河边走,莫怕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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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发表于 2020-11-9 16:06: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已施划停车泊位区域内,机动车应当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近期,我大队将联合城管部门共同到现场勘察,优化周边停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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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6#
    发表于 2020-11-9 16:10: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市交巡警大队 发表于 2020-11-9 16:06
    & c' d1 m4 m+ o4 m. @网友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 ...
    / E' U" _+ e5 s4 m# c) `7 l6 g( T
    路牙上面好像不归你们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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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31 14:5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7#
    发表于 2020-11-9 16:24: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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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20-11-9 16:39: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陈思超 发表于 2020-11-9 16:24
    # z0 s1 j5 t  Z' O9 w+ U路牙上面是人行道,还真的属于道路范畴

    9 _. e  f$ D5 ]' D% E相府北边我看人家车停在没卖出去的商铺的走廊下面都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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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发表于 2020-11-9 16:41: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城南旧事 发表于 2020-11-9 16:39" A/ N2 k: R" R, t3 t# [* @: Z
    相府北边我看人家车停在没卖出去的商铺的走廊下面都贴了
    9 [' B' ]: _& }- U
    见缝插针 苍蝇再小也是肉 看见人家这样停车的 这些人眼睛都跟放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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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发表于 2020-11-9 16:43: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市交巡警大队 发表于 2020-11-9 16:06/ c2 U3 h' |6 f( d* q
    网友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 ...
    . ^/ q* Q9 }. m$ F
    那请问那条法规写了路边公共停车位要收费的?既然不想为人民提供方便,要么就全市统一标准所有路边全部收费,要么就取消路边停车位!一碗水端平,不要区别对待!让人浮想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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