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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4 17: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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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
外地人看泰州 发表于 2023-10-14 13:24 
去交警队交二十块钱,第一次不是警告,是直接罚钱二十,第二次应该不止二十,时间长就有滞留金,钱直接汇 ...
这次跟以前不一样,以前短信“您2023年4月18日在姜堰城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的违法行为。 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泰州市姜堰区天目东路399号(二附中北门)姜堰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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