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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xw2023 于 2023-10-13 21: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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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J- k. g7 Y y& E) R1 U关于姜堰区河西地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 F- I8 v w( r4 U! n1、安置房地段的楼盘均价(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平均价)是15910元/m2,最终跟拆迁户的结算价就按的是这个均价。
1 ?1 e0 @: I+ {. _2、我的这套(2#502)一开始备案的时候是13248元/m2,未备注是安置房源,而标注了安置房源的价格都在15900元/m2左右,这个备案价格的差异在哪儿?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想,就是因为是拆迁户,所以价格高,反正到现在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安置房源的户型和开发商自己的户型差别很大,而且安置房公摊很大,为什么备案价还能差不多?(选房的时候也是公示的总均价,为什么不把备案价的明细公布出来)答案只有开发商和相关部门知道。姜堰安置房的户型为什么好多都设计成这样???这是开发商行为,还是相关部门行为?老百姓的民生问题摆到哪儿了?虽然拆迁政策内的回购单价比较低,但是20%的公摊面积意味着什么?就不能好好设计吗?, i/ g' F7 |! D m% j' y% C
3、我对超出面积的单价提出疑问,先是找的拆迁办,拆迁办的答复(注意是答复,政府部门的一贯用词)是只要结算单价不超过公布的均价(15910元/m2),都没有问题?我说我这一户备案价是13248元/m2,为什么不按备案价?为什么备案明细里的同一幢同一层不同户,区别是拆迁房源和非拆迁房源,差价这么大?$ L$ U2 A9 Q/ j/ k
4、后来打了12345,12345反给住建局,住建局反给拆迁办,拆迁办通知我去,把之前的流程又走了一遍,算是答复了。后来我去找了住建局,住建局召集拆迁办和我去开会,一开始是我想简单了,以为找到了主管部门就能有个解决的办法,其实政府部门都是连心的。我提出拆迁前发给拆迁户的告知书,上面写明超过面积的单价按交付时的市场销售价结算,但他们的答复搞笑了,说现在没有房子卖了,所以没有市场销售价????市场销售价从哪儿来,开发商随便定,还是政府部门随便定,依据应该是备案价吧,不然备案价的意义在哪儿?后来又解释说备案价明细里的13248元/m2是非拆迁户的购买价格,这不更欺人嘛!因为我们是拆迁户,所以应该价格高!这就是政府部门的解释!!!最后我实在无语了,我提出让他们出示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文件或部门文件等相关的依据,他们手一挥,说没有,说大姜堰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搞的!!!!这不是扯淡嘛!5 I( l4 X$ Q( W. V+ k, E
5、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提出的是最简单普通的疑问,但兜兜转转来来回回,最后懒得连个比较靠谱的解释或依据都没有!!!政府部位的设立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解决问题的,但你们只顾着完成工作,走你们所谓的流程,糊弄老百姓,实事办到哪里去了?老百姓的维权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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