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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新增] 转发:关于“团贷网”案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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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3 15: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
唐军、张林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公告

! Q9 P7 ?+ |* [8 ]. o; Q$ N

8 M4 G1 m, {% x8 R# G
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军、张林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下称“团贷网”案)涉财产部分,已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开展“团贷网”案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9 l& i& u  R' f( |
一
损失核对时间
  t7 T" l* v4 {3 \9 K
损失核对工作期限为三个月,从2023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止。

8 }, t- j0 c$ h$ L+ e
二
损失核对参与人范围

$ e0 D4 `3 K/ n- J# e% t6 O
1.在“团贷网”线上平台注册会员并投入资金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含自然人和单位,下同);

5 K9 [+ v8 f1 a3 v' ?# {2 ~
2.向“团贷网”线上平台以外的涉“团贷网”线下金融产品投入资金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7 n! z+ `0 F8 |, p7 n) U
3.已去世受损集资参与人的继承人。

" m6 |% z) ~) J
三
损失核对方式
8 s# i2 \9 R2 J' C3 Q
本案损失核对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损集资参与人需通过微信小程序(程序名:团贷网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进行损失核对。小程序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10月21日9:00。

3 [8 L6 k0 E* B8 r8 n* c
四
损失数据来源

# \3 s$ s& e$ i: W8 b
本案供核对的损失结果数据,由受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根据司法机关依法提取的“团贷网”平台充值和提现金额数据及相关涉案资料,依法审计得出。

5 b5 F+ ]0 [% p8 q/ Q
五
损失核对流程

7 O' j  W5 v1 }$ x7 [7 A
损失核对包括集资参与人(含继承人)注册、登录微信小程序、填写银行账户信息、查询并核对损失结果等环节。
1 \" c" b, Q6 V) m$ Y
六
损失核对所需材料
3 q: s1 f) F) _* b7 s& y
1.身份信息材料

' r8 x) t" n4 {# r
集资参与人为自然人的,需在进行损失核对前准备好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U" {% ^# {% {) B# `
集资参与人为单位的,需在进行损失核对前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 |+ C+ Q6 |) E5 X: T9 @# M
为确保登记核对信息准确,需由集资参与人本人进行登记核对。

0 F' O8 i: ^1 Q! Z2 d
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由其继承人进行登记核对;继承人需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证明材料。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人的,各继承人需协商确定其中一人进行登记核对,并提供相关公证文书。

4 b' w8 H/ o4 g' K5 e
2.收款账户材料
0 B4 @  u6 g3 l( g
集资参与人需准备本人名下银行卡,并将收款账号、开户行等信息根据平台系统的提示填写、录入。
1 t4 t! y5 _7 E, D# Q' z
七
注意事项

+ S8 u7 l& X! ?! E9 C
1.本次登记录入信息和损失核对结果将作为案款清退的基础信息,请集资参与人在期限内及时完成登记核对,如未在公告期限内完成,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 A7 E  @3 \9 p* X( G- o2 }$ }8 w
2.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集资参与人操作,本案损失核对及清退工作确定本平台作为唯一对接方式,不接受邮寄材料、现场提交、电话登记等其他对接方式。

' b6 E7 u. U/ m* [9 c
3.集资参与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隐瞒、虚报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资料,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 M) z# [7 `' ^
4.集资参与人需谨防各类诈骗,人民法院不会要求集资参与人在本平台以外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都是诈骗。
6 w: S' p  G1 o7 V( v/ H) S- l
5.损失核对工作期间,请通过官方公告或统一咨询热线0769-22999850获取权威信息,切勿听信和传播不实信息,对故意编造、传播不实消息、煽动聚集闹事、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l3 o# R) _; |0 d4 ?+ n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1日
" [9 m  k3 @  `! K. w. Q

. x* n1 o$ ~% a3 E
平台进入方式
0 N: V' z/ _0 o7 c8 c3 ~$ j: |; ?- k" w
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法院服务”-点击“团贷网案核损平台”,即可进入“团贷网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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