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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6-3-31 20:55:3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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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头强一号 发表于 2025-1-17 17:34
其实管理是好事,但是哪条路需要纳入收费管理,贵公司有没有做调研。还是一味的为收钱,随意侵占公共资源? ...
关于我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延期实施《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年1月27日,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泰发改规发〔2026〕1号,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核心内容如下:
免费时间更惠民• 30分钟内免收停放服务费,停车超过30分钟的从30分钟后按照规定收费• 夜间(20:00—次日8:00)道路泊位免费停放
计费方式更规范• 道路停车:免费后按15分钟为单位计费• 停车场夜间:以3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3小时按照3小时计算• 跨白天、夜间停放:分段计费,分别享受免费时长• 单次停放最长按24小时计算,超过24小时重新计次
收费定价更清晰• 道路泊位:政府定价• 封闭式停车场: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新能源车辆按照规定标准的50%收取• 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且由残疾人本人(持残疾人证)驾驶的车辆,免收道路泊位停车服务费。
根据新办法,我区机动车收费纳入市区统一管理范畴。为有序推进执行新办法收费标准,同时降低市民停车费用,我区将按程序划分停车收费区域等级,优化减少一类等级区域,经研究决定,道路停车泊位延期执行新办法,实施单位同步延长春节停车费充值半价优惠活动至执行新办法之日。待收费区域等级划分工作完成后,按照新办法实施服务收费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局2026年3月1日
比泰州好停车还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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