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象姜城》微信公众号推送了[color=var(--weui-LINK)]“姜堰人速看!这些生命通道被堵了”的推文,对于其中所反映的内容,区消防大队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问题核实情况与现状说明
2025年5月12日晚18时58分,我大队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反映罗塘街道嘉中名苑7号楼2单元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姜堰消防指挥中心立即调派长江西路站3台消防车、12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于19时08分到达现场并展开救援,火灾起火部位系7号楼2单元23层电缆井处,主要燃烧物为电表箱,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微信反映的视频信息系19时06分,长江西路站到达罗塘街道嘉中名苑东入口处的情形,7号楼位于小区东大门右侧,且消防队到场后未发现明火,根据火灾扑灭要求,消防员携带消防装备到小区内进行查看,因此将消防车停在振兴路东侧,未进入小区,不存在视频中当事人所述消防车进不去小区的情况。
二、相关规范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消防车道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规定:
第3.4.1条:工业与民用建筑周围、工厂厂区内、仓库库区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车辆基地内、其他地下工程的地面出入口附近,均应设置可通行消防车并与外部公路或街道连通的道路。
第3.4.5条:消防车道或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的要求;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要求,我大队已与中天清华园、胜利华庭、嘉中名苑等物业公司进行对接,了解微信号内所体现的情况是否属实,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核查中。下一阶段,我大队将联合住建部门对涉及到的场所及小区进行全面核查,对确实存在消防车通道管理不到位、车辆随意停放的问题做好跟踪督改,对日常管理有缺失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引导有条件的物业公司加装智能监控设备,力争通过智能化设施实现24小时动态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违停占道行为并实时预警。
三、做好消防宣传 我大队将围绕安全生产月“畅通生命通道”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方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动社会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自查,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消防宣传和科普教育,切实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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