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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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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不驾驶和乘坐电动三四轮车的告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特向全体家长和学生郑重告知:
一、牢记“三不”原则
1. 不购买:家长不购买、置换任何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2. 不驾驶:家长不得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3. 不乘坐:学生不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二、选择安全出行方式
1. 距离较近:倡导步行或骑自行车(12 周岁以下禁止骑自行车,16 周岁以下禁止骑电动车),走人行道、斑马线;
2. 距离较远:优先选择公交、校车、合法网约车或由家长使用手续齐全的私家车、合规两轮电动摩托车(“一盔一带”)接送。
三、违法查处
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违法行为。
家长朋友们、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拒绝电动三四轮车,共同守护平安上学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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