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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0 09: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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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网友反映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并与车主当面沟通,要求其做以下整改:
1.不得将塑料框等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影响其他市民通行,电动三轮车不得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内,阻碍其他车辆停放。
2.红色卡车不得长时间、占用多个车位停放在该处,上下货即停即走。
3.白色卡车属无牌僵尸车,无行驶功能,车主承诺三天内自行处置。
我局将跟踪督促当事人按要求整改,白色车辆问题如逾期不能改正到位,我局将联合交警部门拖离现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霸占公共停车位行为的管理力度,还路于民,还位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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