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楼主 |
发表于 2022-9-27 11:29: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 g+ p3 \# K' H8 \, i5 D
第一,销售该电动车时,为何不上牌照正常通行?默认合法,没有问题。
( Z0 g0 D1 v! t! P% z5 H. c! K0 e第二,没有否认这部门那部门的各种提示。但是实际情况就是这样。
) t: l# i x- T第三,该“电动车”是“非机动车/机动车”的标准上,是否合理,今天是符合“标准”,明天是“不符标准”,如此界定,是否合理?
, M" T) L1 p+ _' @. e6 i& a7 _. l第四,处罚之前是否有“第一次提示”的必要?如此粗暴的直接罚款,是否恰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