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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9 13: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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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事情经过是15号中午在东转盘东边一辆电动车一辆电动三轮车同向由西向东行驶,电动三轮车右拐弯,至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目前事故还在调查取证当中,白米交警大队约双方去交警大队了解情况调解,事故处理民警还有调解员在对双方了解事故经过,没有得出任何责任认定的情况下,警号:129770突然跑过来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说你是有责任的,只不过你的责任很小,然后说了很多带有倾向性的话去认定电动车的责任,我想知道监控没出来,受伤者在医院也没有去做笔录,处理事故民警的责任认定书没出来之前,你是怎么认定事故责任的。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对警号:129770进行相关调查,虽然当今社会有事情到处托人情关系,但是作为公职人员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做事有法可依,而不是随自己的喜欢滥用职权,去侵犯公民的利益@姜堰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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