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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中学是江苏省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苏教基〔2011〕32号)。根据《**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的意见》(苏教基〔2019〕15号)、《泰州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试点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2022年“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试点工作,特制定本选拔方案。
一、选拔原则及目标
我校选拔“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将坚持择优遴选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泰州全市(包含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遴选一批崇尚科学、勇于探索、基础扎实、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九年级在籍学生,志向远大、性格阳光、习惯良好、综合素质优秀,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强烈社会责任感。
三、选拔计划与名额分配
(一)面向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选拔计划不超过90人。选拔人数与推荐人数比为1∶6,江苏省泰州中学共设置540个推荐名额,其中,360个推荐名额按各初中学校九年级在籍学生数均衡分配,180个推荐名额根据往年我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录取情况合理分配。
各初中学校制订推荐方案,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初中学校报名。初中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我校审核,我校向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准考证。
(二)面向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选拔计划不超过80人,由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和姜堰区的九年级在籍学生个人向我校提交申报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获得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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