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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 请姜堰区法院解惑几个小问题(法院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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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23 15: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想请你们解惑几个小问题
1 亚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官司现在是不是撤案了?
2 撤案的原因是不是因为40元的诉讼费?不是的话,是什么原因?
3 如果是40元诉讼费的原因,那么你们有没有做到提醒并告知后果。我个人以为应该提醒和告知。
双方花了那么大精力以及法院前面的付出因为40元而撤案是不是代价太大了,法律是有尊严的!
我想应该不是这个原因吧,所以恳请你们说明一些,免得让一部分人民群众丧失对法律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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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24 09:14: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姜堰法院发言人 发表于 2022-4-23 18:14
网友你好,关于原告亚美国际花园业主委员会与被告泰州市永盛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受理 ...

主管法官在对方没补交40元的情况下,依然组织正常普通程序开庭,是否存在失职;已经组织开庭的情况下,为何不当庭提醒原告补交费用,为何中途突然休庭?故意拖了这么多天,然后裁决撤诉,这是否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如果以上均为事实,说明姜堰区人民法院的管理存在漏洞,该主管法官存在失职,请贵院依法追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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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23 21: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不交诉讼费为何能开的了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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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9-13 07:27
  • 签到天数: 11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2-4-23 15: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想想就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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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23 15: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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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昨天 10:58
  • 签到天数: 290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2-4-23 15: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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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23 15:3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陈清泉副院长说,法律的解释权在我们手上,我想怎么解释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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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23 15: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这个十八线城市想要公平公正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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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23 16: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你以为物业公司谁想开就开,对业主公示年年亏损还抢着干,又不是国企或慈善家,真是奇了怪了,也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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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7 15: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2-4-23 16: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姜堰法院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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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7 15: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2-4-23 16: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我还准备起诉我们物业的,要他们交出公共收益,现在是无法无天了。有些部门要为人民服务,不是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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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3-8-1 11:37
  • 签到天数: 38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2-4-23 17: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不敢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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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4-23 18:14: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网友你好,关于原告亚美国际花园业主委员会与被告泰州市永盛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由于立案时诉讼费减半收取40元,后在审理中因案情复杂,本院裁定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故依法向原告业主委员会电子送达了民事裁定书、补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明确告知了在收到补交诉讼费通知书后七日内向本院预交诉讼费40元,及逾期不交纳诉讼费将按撤诉处理的后果,原告委托代理人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未能按通知要求补交诉讼费,故本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裁定按撤诉处理,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现原告已再次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亦已立案受理,将继续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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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1-29 01:24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2-4-23 18: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稚于最初 发表于 2022-4-23 15:33
    陈清泉副院长说,法律的解释权在我们手上,我想怎么解释都行

    晚上请陈院长学英语,你们官司就打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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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23 18: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美地区
    司法真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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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28 00:2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2-4-23 19: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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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4-23 21:10: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jinyank 发表于 2022-4-23 16:47
    我还准备起诉我们物业的,要他们交出公共收益,现在是无法无天了。有些部门要为人民服务,不是为**服务。

    我刚和物业打了官司,法院摆明了人偏袒物业的,老百姓没有辩护权,判决书上只写了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都不写物业需要如何整改,就是这么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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