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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期网传某事件为题来辩
1只是单纯吃差价
2触犯刑法第三章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主要看关键证据合同的签名,
1如果中介用自己名义与买卖双方分别签定合同即符合低收高卖赚差价。
2如果中介冒用买方名义与卖方签,冒用卖方名义与买方签,即触犯刑法。
具体大家去看举报信中的描述,当然如果举报人拿不出关键证据合同的话,那么就是举报人寻衅滋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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