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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小姜堰人

[民生关注] 黑社会霸占消防通道,霸占业主车库,天目山街道是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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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3 15: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非洲
扫黑除恶,打掉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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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3 16:33: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3-1-13 10:20
你怎么认定人家是黑社会 ? 没有公安等部门认定的话,你就是在胡说八道,发现你就是一个仇视社会一切的怨 ...

不知道你与楼主举报的人啥关系,看把你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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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3-10-16 11:2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1-13 17: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去微博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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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2-9 09:14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 17:51: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3-1-13 09:50
    未经公安等权力部门认定说对方是黑社会,这种做法极其荒唐,经分析楼主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搅屎棍。

    唉一看就知没有社会阅历之人,我们的公安等权力部门会认定对方是黑社会吗?你这不是要人家丢掉饭碗吗,真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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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3 18:27: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3-1-13 10:37
    正因为咱们是法治社会,所以任何人不得妄称他人为“黑社会”,你的权益被侵犯,法治社会是你拿起法律武器 ...

    你还说人家是“怨妇”呢……我感觉楼主说的应该是真的,从中看出了各部门的无奈,估计背景不小,这种情况下,姜堰地方是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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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3 19:09: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3-1-13 09:50
    未经公安等权力部门认定说对方是黑社会,这种做法极其荒唐,经分析楼主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搅屎棍。

    明显的利益相关方,狗急跳墙了,没必要纠结是不是黑社会,如果是事实就力挺,打击这种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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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昨天 09:35
  • 签到天数: 28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3-1-14 08:45: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周朝先: 笑了,当我是什么?
    李等辉:你就算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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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28 07:30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3-1-14 09: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子弹头 于 2023-1-14 09:14 编辑

    官员尸位素餐,生存环境自然恶劣,受害人苦苦奋力挣扎,求助无门,最终失去活着的勇气。恶性事件就是这样催生的!
    回复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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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4 09: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小小姜堰人 发表于 2023-1-13 10:32
    我合法产业被人霸占怎就仇视社会,真荒唐,国家哪一条法律法规消防通道被全部占用为店面房收取租金是合法 ...

    有根有据,支持你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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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4 09: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3-1-13 09:50
    未经公安等权力部门认定说对方是黑社会,这种做法极其荒唐,经分析楼主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搅屎棍。

    要出鉴定证书吗?如果情况属实,不是涉黑也是涉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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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2-9 09:14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09:14: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吼吼 发表于 2023-1-14 09:08
    有根有据,支持你斗争到底。

    整个816号车库只有我家唯一有合法手续,姜堰住建局姜堰城管局天目山街道和康华社区都有原始资料,刘某某欺人太甚,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如他所说姜堰区沒有一个人管得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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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2-9 09:14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09:1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子弹头 发表于 2023-1-14 09:02
    官员尸位素餐,生存环境自然恶劣,受害人苦苦奋力挣扎,求助无门,最终失去活着的勇气。恶性事件就是这样催 ...

    姜堰区没有一个职能部门会替老百姓说话,这是我从2011至今的真正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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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28 07:30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3-1-14 09: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子弹头 于 2023-1-14 09:23 编辑
    小小姜堰人 发表于 2023-1-14 09:16
    姜堰区没有一个职能部门会替老百姓说话,这是我从2011至今的真正感受

    也不全然,只是近两年情况恶化。有人依法行政、主持公道,矛盾怎么可能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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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4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jydb225186 发表于 2023-1-13 10:37
    正因为咱们是法治社会,所以任何人不得妄称他人为“黑社会”,你的权益被侵犯,法治社会是你拿起法律武器 ...

    有钱人眼里法律才是法律,穷人免开口,房子被装修公司装修的一塌糊涂,找了律师打官司现在都快2年了还没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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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2-9 09:14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16:0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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