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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1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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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姜堰医保 于 2023-6-12 10:12 编辑
异地就医备案涉及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转院等四类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如变换长期居住地点需6个月以上)。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6个月以上)。
4、异地转诊人员:指经我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转异地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
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1、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异地居住证明或户口本。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异地居住证明。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1、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
异地转诊人员:
1、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备案表。
详情可电话咨询区医保分局异地就医科0523-8823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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