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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8 1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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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搬迁补偿安置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本着群众自愿、公平公正、阳光运作的原则。
具体事宜如下:
1、凡我社区2018年、2019年、2020年搬迁户可选择放弃1套或2套安置房(未装修)。
2、放弃一套综合补偿60万元+商品购房票一张60X15%=9万元。
3、优化调整安置签约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0日。
4、临时安置补助费时间:统一支付至2024年1月30日,放弃一套安置房的,2024年1月30日后按原搬迁房屋认定面积的一半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
这个消息属实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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