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郝晓海、郝晓东等人犯集资**一案(以下简称“晋商贷”案)及被告人刘春旺、席贵等人犯集资**一案(以下简称“香野乡村”案)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目前正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有序推进过程中,将持续完成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登记核实等重点工作。同时,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登记核实情况,对已归集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发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W; R! u6 q" M. s4 r1 |: T
一、清退发还时间 : W. O' L% f/ q
“晋商贷”及“香野乡村”案件第一阶段资金清退发还工作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开启。 : x" w: J* D5 w, b4 X
二、清退金额 * ^" ~6 p/ S5 ^8 c3 p1 n# K7 k
区法院归集到账金额按比例发放。 : H$ _1 N. K; W
三、清退发还对象 " U. \5 v* R( k" L7 I1 W
资金清退发还对象系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 h" X3 q7 N; R6 G未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本次不予发放,相应权益予以保留,后续处理时间和方式以小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
: V6 t8 `8 Q( H" V! @四、清退操作流程
0 s; G% K7 L$ u集资参与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非法集资登记→“香野乡村”案件/“晋商贷”案件→法院审核,区法院审核通过后,推送返款具结书和返款确认书,集资参与人确认成功后等待清退。 & O7 v0 u8 Y9 X. F( c: k3 R1 `7 ?
五、清退发还的方式
% m- F7 _" N/ o6 x" _$ k& T0 s清退资金经权属甄别无误后,采取分阶段、多轮次,统一比例平均分配的方式陆续完成清退。 5 N1 t0 k; w$ s6 w( _5 r
清退发还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集资参与人在“非法集资案件登记核实系统”登记的银行账户。 . \% b6 Z' r& G# B, k
太原市小店区防范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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